具体措施包括:
1、探索实施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统筹使用管理的“县管乡用”制度;
2、大幅度提升待遇,实行领导班子“年薪制”、骨干医生“协议制”,缩小基层医疗机构与县属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收入差距;
3、畅通人才晋升通道,每年调剂3-5个乡镇卫生院编制,定向招聘在村卫生室工作满6年以上的执业(助理)医师。
在这些举措中可以看出,乡村医生入编的渠道正更为宽泛。
这些地方编制也放开了
01
江苏外,山西也有村医入编相关举措:
今年,山西运城市盐湖区开启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改革,盐湖区将席张、泓芝驿、金井、三路里、冯村5个乡镇卫生院作为试点,通过对村医进行培训、考试考核后,选定94名村医签订聘用合同,纳入集团管理。
02
贵州遵义市:
遵义市委编办、市卫健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按照“县招乡管村用”管理模式,按所在村辖区每千服务人口配备1名乡村医生,推行新进乡村医生纳入编制内管理,逐步实现1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编制内乡村医生。
03
广西上思县明确村医两大入编标准:
一是村卫生室现有乡村医生年龄在60周岁以下,通过考核后,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后即可直接聘用。
二是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岗位空缺的,由各乡镇卫生院上报卫健局后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人员,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后方可聘用。
04
浙江舟山市:
在浙江舟山市: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指定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业的基层中医师培养对象,通过考试后纳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入编考试单独组织实施,年龄、学历等要求可进一步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