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时间倒退到95年前,你能在广东的街头看见这样的一群人。
这群人肆无忌惮地观察着街上的女性,这行为别说1927年,即使放到现在也是极其失礼的,不过他们可不是什么地痞流氓。
这时,一位慢慢走近的妇人却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妇女穿着朴素,身材健康丰腴,脸蛋也是圆乎乎的,可唯独胸部却“一马平川”。
这位妇女显然也被这些打量她的眼神给吓到,她立即转身往回走,不料却被这群人拦住了。
“女士,您是否穿着束胸?如果是的话,很抱歉请交罚款50大洋。”
这位妇女的神情从恐慌转移到惊讶,她万万没想到胸前的几尺白布竟然害得50大洋飞走。50块大洋可不是一笔小数字,要知道5块大洋就能满足一个人一个月的开销,一块大洋可以让六个人吃上一顿美美的火锅,当时鲁迅在北京教育部最初的工资也才60大洋。也就是说,束胸一次的代价是知名作家几乎一个月的工资。
这换做现在自然是不可思议的,可当时的广东当局正在进行一项重大专项运动:天乳运动。而天乳运动的规定就是女子不可使用束胸,违者罚款50大洋。
在这么高的罚款金额的压力下,每日因为束胸被罚款的女性仍然不在少数。要知道,即使在礼教十分严苛的明清时期,也没有这么多女子束胸。
那么为何在民国时期开始形成了这种束胸的风气?而为何又要禁止女性束胸呢?
束胸风潮
1911年,新政府出台了两项敦风化俗的政策:
一是剪掉鞭子,革除旧的风气。
二则是全国女性欢呼雀跃地“放足”,顾名思义就是女性不再强制裹脚,她们终于摆脱了这条难缠的裹脚布,迎来了足部的自由。
裹脚这一摧残人性的陋习在政策下逐步被革除,可足部自由了,女性却对自己的胸部又加以束缚,这是为何?
在古代确实曾以平胸为美,胸大脚大的女子往往被认为是粗俗村妇。
一方面,女子也追求平胸之美。另一方面,当时的社会上提倡男女平等,可不少女性以为平等是减少男女之间的差异,于是她们从外表特征上下手,以束胸来让自己看起来「更像男人」。
在100年前,任何强调男女差异都被认为是刻意的、不文明的,所以才有男女服装性别特征尽量同化。如今的旗袍是曼妙和优雅的代名词,而当年女子的旗袍看上去和男子的长衫并无两样,她们穿旗袍只是为了看起来更像男子。
然而这类想法听起来有些离谱,可却是最早在女大学生和上流阶层中流行起来的,农村妇女里效仿的人并不多。
于是在民国初期,一阵来自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紧束胸部的时尚就这么刮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