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末以来,人类社会的性观念发生了许多革命性的变化: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使人们从繁重的机械化劳动中解放出来,开始拥有更多的闲暇时光;越来越多的人口不再受到贫困的威胁。这些变化还体现在性生活上。弗洛伊德等一大批心理学、性学大师的人类性学说,对性道德产生了无可比拟的影响。相对自由地表达性需求成为普遍追求,性快感成为一种新的消费品形式。以往“存天理、去人欲”的苛刻性伦理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避孕措施及其工具的优越性,使人们在享受性快感后不必担心身体和社会责任。伴随社会进步而来的妇女解放(女权主义)运动,带来了女性社会地位的普遍提高,增加了她们受教育和经济独立的机会,她们的作用也逐渐扩展到家庭之外。因此,女性在性活动中对男性的依恋感和从属感大大降低……由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这样一种观点,即性快感是性生活的直接目的,充分发泄和享受性快感是性生活的直接追求。
从生物学上来说,“快乐原则”是无懈可击的。人体性器官丰富而灵敏的感觉神经,
人体敏感区的不断扩大,从解剖学的角度已经充分说明了。不幸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一旦将其应用于特定的性行为,许多人就会忽视这一原则。这是什么原因?我们只能从性表现的另外两个层面,即心理层面和社会层面寻找答案。
自清代以来,我国形成了以“阴阳结合”为基础的生殖工具化性行为模式。性向来被视为一种低级的本能生命现象。这个图案体现在:
1.性必须发生在男人和女人之间。男人和女人是传统的性别角色,也是唯一被认可的性活动实践者。除了其他性行为,如男对男、女对女的性行为(同性恋)、自我性行为(手淫/手淫、性幻想、性梦)等,都被严重反对。
2.繁殖必须是最终目标。生儿育女,不仅是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提供劳动力和财产继承人,更是为了延续祖先的血脉。性已经成为传宗接代的工具。
3.必须限制在婚姻范围内。只有婚姻中的性行为是合法和道德的。婚外性行为,如婚前性行为和婚外情,是社会惩罚(或至少是谴责)的对象。
4.夫妻相爱是调整性生活的唯一途径。性工具被称为“淫具”,色情物品也被认为是淫秽物品。像这样的性刺激方式,被君子所鄙视。
5.性生活排除孩子与老人谈论性或某些性行为,这些被视为祸害和“没有前途”的预兆;老年人卷入性事,就变得“老不敬”。
6.性生活只能理解,不能用言语表达,夫妻之间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