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通牒博弈案例与科斯定理完善思考

宋 圭 武
内容提要:本文结合最后通牒博弈案例分析认为,科斯定理正确的表述应是:从社会整体角度看,只有公平或满足一定程度公平的初始资源或产权配置,人们的自愿交易才有可能实现社会整体的资源最优配置;从个人局部决策角度看,人们是按照物质成本加精神成本的总和最小化或物质收益加精神收益的总和最大化来考虑资源配置最优的,并不仅仅是只考虑物质成本最小化或物质收益最大化。
关键词: 科斯定理 最后通牒博弈 公平
科斯定理是现代产权经济学的核心。本文结合最后通牒博弈案例分析认为,科斯定理需要重新表述,正确的表述应是:从社会整体角度看,只有公平或满足一定程度公平的初始资源或产权配置,人们的自愿交易才有可能实现社会整体的资源最优配置;从个人局部决策角度看,人们是按照物质成本加精神成本的总和最小化或物质收益加精神收益的总和最大化来考虑资源配置最优的,并不仅仅是只考虑物质成本最小化或物质收益最大化。
一、什么是科斯定理
关于科斯定理存在众多争论。一个是存在不存在科斯定理,或者科斯定理算不算是一个定理,有不同争论。有人认为科斯定理至多只能算“科斯命题”或“科斯猜想”。有人认为科斯定理是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理论,如交易成本到底如何定义等。有人认为科斯定理应是一个“伪定理”。另外,若有科斯定理,到底科斯定理的真正含义是什么,也有不同争论。目前,主流的看法是认为科斯定理应当是存在的,并且一些学者将科斯定理主要归结为两种情况:第一,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不管权利如何进行初始配置,最终自愿交易都会导致资源配置成本最小化或收益最大化;第二,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配置界定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效果,所以产权制度的设置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有学者将前一种情况称为真空世界的科斯定理,后一种情况为真实世界的科斯定理。
二、最后通牒博弈案例与科斯定理完善
经济学有一个最后通牒博弈案例,可以看成是一种交易费用为零的一种资源配置,但其自愿交易的结果并不符合科斯定理第一种情况。
所谓最后通牒博弈,是指这样一个案例。两人分一笔总数固定的钱,比如100元。方法是:A提出方案,B表决。如果后者同意,则按照方案分,如果后者反对,则两人将一无所。A在提方案时要猜测B的反应,此时自利的A的方案是留给B一点点比如一分,而自己得99.99元。如果B接受了就能得到一分钱,如果拒绝就什么也得不到。英国博弈论专家宾谟做了实验,发现提方案者倾向于50:50,而接受者倾向于,少于30%拒绝,多于30%接收。而且根据美国学者的比较文化研究,不管是在亚马逊流域的原始部落,还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上述试验结果都是成立的。但按照科斯定理第一种情况,从个人角度看,除非对方提出分给自己的数额为零,否则,只要对方即使给自己极少的一点,也应当接受为最好,因为有收益总比没有收益强,但实际情况是当对方提出的份额少于30%时,人们倾向于拒绝,这就与科斯定理第一种情况有矛盾。
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笔者认为,这里应扩展科斯定理中的成本和收益概念。科斯定理中的成本和收益,主要考虑的是物质成本或物质收益,并没有考虑精神成本和精神收益。而在最后通牒博弈中,当事人(不管是决定分配的还是接受分配的)实际考虑的是物质成本、物质收益和精神成本、精神收益的总和,是按照物质成本加精神成本总和最小化和物质收益加精神收益总和最大化来决定资源配置策略的。
对于提案者,一些提方案者倾向于50:50,而不是给自己更多,这里面就有一个精神收益的问题。因为能公平对待对方,可以给自己带来精神收益,让别人对我有尊敬感。反之,则让别人瞧不起自己,让自己有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