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说:“赶紧滚吧,你滚远点我看不见心不烦,我也能安心走了。”
老头又活了三个多月,三个月后老头终于走了。双方儿女坐下来谈判,老头住的房子不大,就按一月一千块钱租金计算,两家儿女各出一半,老太太有退休金,自己出五百,剩下五百两家儿女平摊二百五。
这些事是大女儿讲给我们听,她讲的时候平心静气,讲完以后咬牙切齿的说:“自己做的孽。”
后来老二女儿跟我们讲:“实在受不了我妈了,我隔一天给她做一次饭,搞一次卫生,她骂我只拿钱不干活,骂的难听的受不了。前几年日子穷她帮我,这几年女儿上班了,我再也没要过她的钱,她把钱都溜我大姐了,我大姐不理她,她还巴结她,我干活尽挨骂。”
老年搭伙过日子本就各取所需,身体好的时候需要生理安慰,感情灌溉,怎奈岁月不饶人,当一方身体出现问题,多好的伙伴也会选择自保。毕竟岁数都大了,身体不受控有心无力了,就有了货物出问题打包退回去的想法。人一旦有想法,想法就会让人认死理,奔着想法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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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一辈子从娘胎里来,回到地下,活着时各种算计各种无用的想法,最终都会终结。
只是终结的方法不同。
好在我家亲戚自己有退休金,保留了那一点仅存的体面,还住在老头的房子里。
搭伴过日子本身就存在很多问题,各有儿女,双方的心都撕成两半,心不在一起谈何长久,从奔现到离别只是时间问题。
搭伴过日子真要有个规划,健康时怎么过,年老有病了怎么活,有计划才能有保障。
我觉得人生最苦莫过于失去爱人,失去的是爱人遇到的是伴。
每个人的想法都是不一样的,但是每个人都想把日子过美丽。
如果能做到“先说断”,就能实现“后不乱”。我身边就有一个非常成功的例子。
某女士,今年68岁,中学退休教师,养老金5200元/月,10年前丧偶独居。有一子出国留学后定居国外。
某先生,今年71岁,国企退休干部,养老金5500元/月,5年前丧偶独居。有一女在某事业单位任科长。
两人在三年前偶然认识,经3个多月的交往,彼此都给对方留下了良好印象,于是打算结合在一起,共度余生。两人都是有文化的,通情达理之人,本着“搭伙过日,经济独立,好聚好散,互不相欠”的原则,于2018年春节期间,双方在各自子女的见证下,书面订立了同居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主要内容为:
①为方便和有利于老年生活,双方自愿以同居方式结合在一起,共同生活。
②同居期间,双方各自经济独立,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日常生活实行AA制。
③双方都没有与对方结婚的打算,同时也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④该同居关系双方中任何一方随时都可提出解除,不必经另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对方。
⑤鉴于双方都年老体衰,所以在同居期间,如果一方因生病等原因而导致本人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不具有扶持和照料的义务,该义务由其子女承担。
⑥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行政、司法等途径解决。
……
由于做到了有备无患,避免了互相猜忌、互相提防、互相指责,现在两人生活得开开心心,他们的子女也很放心。
希望这个例子对想搭伙过日子的老年人有所借鉴。
搭伙过日子,我给你们讲一件真的故事,千万别对号,只当故事听。
有个好友叫她小七吧,小七前面的婚史情史一笔略过,四十八岁那年想过体面一点的生活。小七嫌女儿的爸爸没出息,和单位的车间主任闹的沸沸扬扬,两口子都在一个厂,男人帽子压的抬不起头,女的想离婚了正大光明的和主任荡漾,毕竟偷偷摸摸的很难受。两个人一拍即合离了婚,女儿归男人。
主任家里也有个没有领证搭伴过日子的女朋友,前面的就成了墙上的蚊子血,小七成了白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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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不长,主任就是那种不领证,任意爱,劈腿不犯法的老油条,时间不长,小七就成了衣服上的饭粒子。
小七过了十几年轰轰烈烈的单身日子,为了减肥三十公里徒步,晚上不吃饭暴走,腿腿废掉了。按摩的期间认识了病友,退休的局长大人,长的帅不帅不重要,局长一定有涵养,有霸气,更重要退休费比老百姓优越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