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开区阶段性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淄博经开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具有淄博经济开发区城镇户籍或持有淄博经济开发区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工作地及相邻区县内无自有住房;
3. 申请人在本地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 申请人在工作地域内已承租市场房源,并签订经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
5. 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淄博经开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具有淄博经济开发区城镇户籍或持有淄博经济开发区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工作地及相邻区县内无自有住房;
3. 申请人在本地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 申请人在工作地域内已承租市场房源,并签订经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
5. 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