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开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淄博经开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1. 2021年1月1日后,在淄博市范围内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
2. 具有淄博市本地城镇户籍或持有本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3. 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 在工作地及相邻区县内无自有住房,通过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保障对象承租市场房源后,政府部门将按照规定标准向其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
淄博经开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1. 2021年1月1日后,在淄博市范围内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
2. 具有淄博市本地城镇户籍或持有本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3. 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 在工作地及相邻区县内无自有住房,通过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保障对象承租市场房源后,政府部门将按照规定标准向其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