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就从中感觉到这里面的不对劲。损坏他人财物,不管是老人还是监护人,不应该先道歉吗?然后积极沟通赔偿,以获得对方谅解,同时监护人今后加强对老人的监护。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取得受损一方的谅解,是可以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既不赔偿又不给说法,监护人还放任老人一再损坏他人财物,这说不过去啊!依法追究刑责,让作案者付出代价,这成了网友几乎一边倒的共识。
“限制行为能力人”“作案者是老人”等都不是逃责的借口。这个责任,根据法律法规,有可能是刑事责任,也可能是民事责任。如果老人犯事之后,监护人能积极主动赔偿,恐怕事件也走不到车主追刑责这一步。换句话说,车主这是被逼的。
现在陈先生要讨回一个公道。“公道”这个说法很好,就已经不是私事,而是代表所有财产受损害的一方,找老人讨要一个说法,同时也可以保障今后其他邻居的财产安全。
从网友的说法来看,大多数人遇到类似的情况,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回折腾,只能自认倒霉。他们也希望,这件事能给社会一个警醒,不能因为肇事者是老人就姑息。陈先生说,无论判决结果如何,希望那位老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这句话就说到大家的心坎里去了。
据报道,警方在8月立案,目前检察院已提起诉讼,该案将于12月2日开庭。结果如何,我们也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