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警示
本案是典型的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案。
医疗器械的主要技术参数为注册许可事项,改变后对产品质量稳定性、数据可靠性、应用于人体的安全性等是否有影响应当验证,依法应当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未依法办理的,按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情形处理,将受到惩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效避免非法医疗器械的购进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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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等人
生产销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案
2016年2月,台州椒江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椒江区公安局,对举报有人通过淘宝店大肆销售假冒安利品牌化妆品、日用品的线索开始排摸。3月,抓获李某团伙4人,查获了李某团伙办公场所及附近两个仓库内查获大量假冒安利化妆品、日用品,案值近20万元;随后,在温州抓获其上家李某某。经逐步深挖,两局联合专案组先后在哈尔滨抓获上家张某等人,在河南抓获生产销售兰蔻、香奈儿化妆品的段某团伙,现场查获制假设备和大量假冒品牌化妆品,在广东抓获郑某制假售假团伙。本案共摧毁生产窝点2个,存储、销售窝点5个,查获假冒安利、兰蔻、雅诗兰黛、香奈儿、迪奥等五大世界知名品牌化妆品、日用品1200多箱,涉案货物按正品估值8亿多元。目前,已抓获的李某等13名涉案人员被采取刑事措施。
案件警示
本案是典型的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侵犯知识产权案。
知名品牌化妆品的质量被消费者认可,违法者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化妆品易于售出获利,但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利益,致使消费者使用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同时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制假售假达到一定数量则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消费者为保护自身权益,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要相关购销票据,既可最大限度杜绝假冒产品,又可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