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作为三皇之一的伏羲氏,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
而我们的这个中华民族之人文始祖,却是有着很多的名号的,在不同的史籍中,记载都各不相同。
比如、伏羲又作宓羲、庖牺、包牺、伏戏,亦称牺皇、皇羲、太昊,有些史籍中还称炮牺,司马迁的《史记》中,则称伏牺(牺是犧的简化字)。
那么,为什么同一个人,我们的这个人文始祖会有这么多的名号呢?
据专家们给出的学术界“公认”的说法,这些名号的意义,是完全相同的。
学术界“公认”,上古先有读音,后有文字,出现文字时,不同的人,用文字记录读音,写法就往往不同。
有专家说,清代的学者们,有一个重要的音韵成果,就是上古无轻唇音;唇齿音声母,是从双唇音声母演变出来的。
例如 “非” ,在古代读双唇音b,“伏羲”读成“庖羲 “。
现在的部分省份,还保留着这些古代读音。
例如,湖南衡山,“浮(起)”、“孵(化)”“(黄)蜂” 的声母分别读 “袍”、“抱”、“烹”。
湖南东安的“冯,逢,缝” 等读成 “彭”。
另外,还有通假异文:封域/邦域 ,附娄/部娄 ,扶服/匍匐 ,伏羲/庖羲 ,芜青/蔓青 ,汾水/盆水等等。
所以,专家说,伏羲、庖羲等等,读音相同,意义也是完全相同的。
那么,问题来了。
我们看《三皇本纪》中有这样的记载:
“结网罟以教佃鱼,故曰宓牺氏”;“养牺牲以庖厨,故曰庖牺”,“伏羲葬南郡,或曰,冢在山阳高平之西也”。
这个记载里的宓牺、庖牺、伏羲,读音相同,字形不同,她们的意义完全相同吗?
显然,宓牺,是重点揭示其从事渔猎生产的特点;庖牺,是重点揭示其从事畜牧业生产的特点;伏羲,则是强调其生活的地区,是在中原地区甚至湖南湖北地区。
所以,并不是不同的名号,意义完全相同,在相同之中,也还是有不同的。
那么,为了明确各个名号的具体的独特内涵,这里,我们还要进一步地设问:这伏羲、宓羲、庖牺、包牺、伏戏、牺皇、皇羲、太昊、炮牺、伏牺,都是一个真正的自然人吗?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这些名号,应该是属于一个部族,而不是属于一个自然人。
不要说,那么久远的祖先了,就是很晚近的、距今只有4000多年的夏朝的祖先鲧和大禹,就都不是一个自然人,而是一个部落或部族。
鲧和禹,都是首先为他们部落或部族的名号,然后,又以他们部落或部族的名号,而代为他们部落首领或部族首领的名号的。
就像我们在外打工,萍水相逢的一些人,湖北的,就被称为“湖北”;湖南的,就被称为“湖南”。
所以,“鲧死三年而生禹”,就不是一个神话,而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
因为,鲧部落的最后一任酋长,是被雷电击中而亡的,所以,他们部落的人们,都以为是他们的部落得罪了上帝,大家就都非常害怕,从而各自逃散,导致部落灭亡。
过了三年,这些逃散的人们,又都重新聚拢,组成了一个新的部落,就是禹部落。
而他们的新酋长,也就随着他们新部落的名号禹,被称为禹。
我们还可以根据五帝时代的年代,是从距今5000年左右开始,到距今4000年左右(西元前2070年)结束,来判断五帝也不是五个自然人,而是属于五个世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