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目标
以上海市青少年优秀体育人才培养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体育科学训练和技术应用研究,完善青少年运动员选材标准和选材体系,加强青少年科学训练指导,提高成材率,为上海竞技体育培养输送更多更高质量的优秀运动员。
02
研究范围(自拟题目)
1.青少年运动员专项化训练研究;
2.田径、游泳等基础大项和三大球青少年运动员选材指标体系与标准研究;
3.跨项选材研究;
4.青少年运动员生长发育研究。
03
执行期限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04
经费额度
为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专题四:腾飞计划项目
研究方向:
自行选题
01
研究目标
鼓励市区两级体育系统的科技人员、教练员或医务人员围绕上海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的目标,聚焦体育科技创新实践的具体问题,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行选题开展研究,提升体育青年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02
执行期限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03
经费额度
为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申报项目涉及科研伦理的,在申报时需要提供伦理审查报告。
4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申报书等书面材料的同时,向上海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科教处)处提出评审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
承担市体育科技项目在研项目2项者,本年度不得申报。已承担市体育科技项目到期应结未结者,本年度不得申报。结项未通过者3年内不得申报,撤销或终止项目者5年内不得申报。
6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体育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
申报专题一、二、三,申请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关研究基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优先考虑。满足上述职称条件下,申请者须从事与申报项目有关内容的研究达2年以上,有相应的研究成果。
8
申报专题四,申请者须满足:
(1)申请者未满35周岁(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为本市体育系统的科技人员、教练员或医务人员。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体育科技工作满4年;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体育科技工作满1年;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3)未承担过市体育科技项目。此外,申请者须指定一名项目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体育科研、运动训练或运动医学某一领域内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学科背景。指导教师负责对申请者在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结项阶段进行业务和学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