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白宫于近日举行了一场“技术平台问责制听证会”。会议邀请联邦政府各个部门的总统助理、一些参与民权事业的人、Sonos 的首席执行官 Patrick Spence 和 Mozilla 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兼主席 Mitchell Baker Mozilla等人参会。
听证会后,白宫发布了一份清单,其中有六项“加强竞争和技术平台问责制原则”。
总体来说,这份清单表达了美国一部分群体对建立更严格的科技竞争/反垄断和隐私规则的愿望。这种努力显然在国会层面屡屡受阻,美国是否能将这些原则全部或部分制定为法律,尚不能确定。
可能会引发社交平台讨论和担忧的“第230 条”
除了呼吁制定新规则来保护儿童的在线隐私和福祉,让平台对其算法和内容适度政策保持透明,并结束“歧视性算法决策”。最引人关注的一条是,呼吁对第 230 条进行“根本性改革”。
所谓“第 230 条”,是美国1996 年《通信规范法案》(CDA) 的一部分,该条款旨在促旨在保护互联网网站主机和用户免于对第三方提供的在线信息承担法律责任,以扩大可供公众使用的信息和教育资源。此外,该条款保护网络主机不因自愿和善意地编辑或限制对不良材料的访问而承担责任,即使这些材料是受宪法保护的。
简而言之,该条款包括两层意思:
- 互联网公司无须为平台上的第三方信息负责
- 互联网公司无须为他们善意删除平台内容的行为负责
“第 230 条”一直以来都在为互联网科技平台企业提供着法律保障,且事实上“第 230 条”免责条款几乎是科技公司在随后几十年蓬勃发展的“铁甲”。支持者称,“第 230 条”免责条款对美国社交媒体平台成为全球巨头起到了关键作用,使其不受无数诉讼的阻碍;而反对者则认为,该网站刺激了内容分化,助长了虚假信息的传播。
近年来美国社会各界对第 230 条保护范围产生了很大的质疑,主要还是因为其在保护用户隐私不利和垄断市场等方面饱受诟病。
共和党在呼吁废止第230条的讨论中,最重要的一点理由是,第一修正案没有保障私营企业与其用户/客户之间的言论自由。
然而,在美国最高法院2010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公民联合诉联邦选举委员会”(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裁决中,裁定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也适用于企业,因为企业是能够对选举政治发表意见的人,自此平台竞选经费的限制被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