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到学校去学习,走读生可以中午回家,有的只能晚上回家。住宿生就不一样了,要一个星期才能回家一次。他们会带一些吃的到学校,遇到不愿吃的饭,就可以少吃点饭,吃点自己带的东西,可以垫补一下。但学生带到学校的东西丢失以后会怎么样呢?
老师和家长都是大人,不会看中学生带的食品。而这些食品大多都是不怎么值钱的,就是丢了也不可惜。但只是相对于老师来说不值钱,相对于学生来说就算是值钱了。他们带点鲜奶、酸奶、苹果、月饼、饼干之类的东西到学校,藏在箱子里,本来想趁着课余时间吃一点,但没想到的是,这些东西不翼而飞。要只是丢一两袋鲜奶,丢一个苹果,丢一块月饼还能接受,要是这些东西同时丢失就不能接受了。他们看着别人吃零食,而自己的零食已经被偷了,就会产生很大的心理不平衡。
丢零食的学生要是报告给老师,老师一般情况下不会给他们找,而是告诫他们要把东西藏好,或者弄一个带锁的小箱子来,把东西锁到箱子里,就不会丢了。这叫做“吃一堑长一智”,“亡羊补牢,未为晚矣。”其实,老师已经在推脱责任,并不能因为东西少、不值钱而漠视,也不能只是劝学生要警惕别人。老师应该尽最大努力给学生找一找,不然有人偷惯了别人的零食,就会偷上瘾了,会犯更大的错误。但老师们大多都很忙,不屑于管这些小事,毕竟丢的零食并不多,也不值什么钱,不值得去找了。于是,很多学生没办法,只能带一点零食,自己少吃或不吃就行了,装在口袋里,别人总不能抢了去吧?一天就吃完了,当然不会丢了。还有的学生把零食装在书包里,随身携带,出宿舍的时候背着一书包零食到教室,从教室到宿舍的时候,背着书包回宿舍。但仍然会丢,那就是他们不在教室的时候会丢。其实,只是同班同学偷了他们的零食吃掉了,只要老师查一查监控录像就能真相大白,但老师没时间去查,也就不了了之了。要是学生丢的零食过多,老师就应该重视一下,查监控录像,非得逮住那个偷零食的“小偷”不可。
老师查“小偷”,要依照学生丢失零食的数目和价钱来确定查还是不查。学生丢得少,就不查,不够人力成本的;学生丢得多,就一定要查一查了,不然只会助长某些手脚不干净的学生的坏毛病。但是,学生丢得东西不多,就不应该查了吗?当然应该,虽然老师不是警察,也不能像警察那样以丢失财物多少为立案调查的依据,但老师是教书育人的,学校无小事,小事就是大事,把小事办好了,大事也就办好了。很多老师不去办,学生也就不去说了。
学生自认倒霉,只能自己想办法,要是被偷急了,就会去偷别人的。反正老师也不管,就相当于没有法律管束的国家,人人都成了强盗和土匪。也就是说,学生在学校丢失零食并不是学生的过错,而是学校管理混乱所致。如果一味不管,就相当于纵容。不管丢失零食多少,都要一查到底。毕竟,学生性格正在养成时期,如果偷上瘾了就相当于一棵小树长歪了,老师不及时纠正,就真的让他们歪着长大了。学校方面要是能重视这些事,利用遍布各个角落的摄像头来监控,同时加大思想宣传力度,逮住一起整治一起,就能刹住这股歪风邪气了。
只是,有的学校为了防止这些扯皮的事发生,同时也为了逃避责任,就规定学生一律不许带零食到学校来,带来了老师就要没收,丢失之后也是自认自负,学校方面不负责给学生找零食。如此一来,就会实行一刀切的规定,不让学生带零食,也就不存在丢零食的问题了。但学校的责任尽到了吗?当然没有,学校的伙食还是一如既往地差,经常有学生不吃饭,就是想吃点零食也不行,学校不让带了,也就只能忍饥挨饿了。
学校就不能实行份饭制度,逼着学生吃饭吗?当然不行,吃不吃饭是学生的权利,老师只能起到监督和引导的作用。也就是说,一方面学校要提高伙食待遇,另一方面老师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让他们明白,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不吃饭危害是很大的。双方齐用力才会见到效果,但学校伙食并不改变,雷打不动,只是老师磨破嘴皮子和学生做工作也是无济于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