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户2个月就辞职了,你遇到过类似的“奇葩”雇主吗?
相信有很多阿姨上户后,最头疼的问题就是如何与雇主相处了。生活习惯、饮食习惯的不同,维护好长期的相处关系,需要的是彼此沟通和相互理解,互相退一步,才能保持雇佣关系的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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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户2个月,受不了最终辞职
吴阿姨是阜阳人,在上海打工多年。去年11月,吴阿姨与家住虹桥的毛女士谈妥,月薪八千元,以照顾2岁孩子为主,孩子休息时兼做清洁工作。这些活对于吴阿姨来说“小菜一碟”,而且雇主开价不低,她很愿意接受,但雇主设置了前提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有三条,即每天上岗前要洗澡,抱孩子前要洗手,打扫卫生要做到一尘不染。起先吴阿姨没在意,上岗之后就发现适应不了,最终辞职走人。
上班第一天,吴阿姨按照要求早上一进门就在冲淋房里洗澡,15分钟后她走出冲淋房,却被告知冲洗的时间太短了,洗澡时间至少30分钟。
刚开始的时候,虽然吴阿姨觉得毛女士的话有点过分,但觉得每天能这样洗澡蛮不错。
但是慢慢的,越来越繁重的清洁卫生要求让吴阿姨有点喘不过气了,特别是让洗手这一项。抱孩子前需要洗手,洗手时间必须在5分钟以上,如果期间有放下宝宝,去做别的事情,回来抱宝宝的时候,还要再洗手。
吴阿姨自己统计过,大概每天洗手有10次以上,还记得有一天洗了17次手。后来为了尽量少洗手,阿姨尽量不离开宝宝。
另外,就是每次她做完清洁之后,女主人都会抽查,抽查的方式很简单,就是带着白手套在桌子上摸一下,有时还会在拖过的地板上摸一下。如果发现白手套上有灰尘,就马上会说,“这里重新擦一下 。”
在坚持了两个月之后,吴阿姨最终辞职。辞职走人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吴阿姨觉得该雇主清洁要求过度,可以说到了洁癖的程度。
雇主在得知阿姨为何离职之后,也做出了回应。她认为,即便是不带小孩,工作一天之后就应该需要洗澡,而主人在聘请吴阿姨的时候就已经知道,阿姨的住处是没有洗澡地方的。
而为什么要求抱孩子之前必须要洗手,也说明了理由。
“我这样的要求,既为了培养她良好的卫生习惯,又为了孩子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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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相互谅解并多沟通
保姆与雇主只有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才能实现服务,如果一方不愿意服务就不成立,所以双方可以各自选择去留。虽然可以自由选择,但选择的任何一方都应该符合客观实际,符合所在地的文化和要求,否则保姆没有办法实现自我价值,雇主也无法找到想要的保姆。
基于这样的观点,我们认为,双方应该相互谅解,并多沟通。
首先,家政员应该从心理上做一些调试,适度放宽心。一是从心里接纳自己的职业,二是不要对雇主的要求抱有敌意,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及时找雇主沟通,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
其次,雇主适当调整一下心态。因为把阿姨调整成自己完全满意的状态是非常困难的,不要出了问题不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将每一件事情的要求详细告知家政员,让家政员严格按照要求来做,雇主应该把这些要求尽量地细化,这样双方才能更好地进行磨合,家政员才能够更好地为雇主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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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网友是怎么说的
@天天:勤洗手是对的,但是每次要洗5分钟,皮都要洗掉了!这个确实有点过分了。
@钰:我觉得这个雇主有点过了,小孩子如果一直在太干净的环境,一旦出门,更容易生病,难道以后不去幼儿园,不去学校不和外界接触吗?另外,雇主自己就这么干净吗?
@冰女王:“无菌”环境下养出来的孩子免疫系统得不得充分锻炼,免疫反应的强度容易失调,以后大了就等着各种过敏和生病吧。
@小月:当医生的一天岂止要洗17次?30次都不在话下……特别是进手术室还要用刷子刷刷刷,指甲缝刷,手指刷,手心手背刷,胳膊刷,横着刷,竖着刷,斜着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