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深入调查后发现,邹某其实只是一个中间人,他找到包装材料生产商赵某、李某,委托他们分别生产包装盒和包装袋,自己从中赚取差价,获取利益。整个交易过程都是通过微信、QQ、电话等联系,邱某将货款转账给中间人邹某,再由邹某联系李某、赵某安排物流公司送货,不见面、不直接收货款、不直接交货,形成一条隐蔽的产业链。警方据此将李某、赵某抓获归案。
牵出更大制假售假案
而根据赵某、李某口供及相关证据显示,邹某分别委托二人生产带有某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每日坚果”外包装盒45万余件、内包装袋800万余个。如此庞大的数量远远超出了邱某的需求,而邹某归案后始终不承认假冒注册商标的事实,那多出来的包装盒、包装袋又流向了哪里?
因为疫情,案发后邱某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案件有了新的突破。原来,取保候审期间,邱某并未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还想着要把出事前欠客户的货发完。由于案发后作案设备均被扣押,邱某便从原来的湖南上家那里进货,继续销售假冒某品牌“每日坚果”。
此前,每当遇到节假日,坚果的需求量会大幅增加,邱某来不及生产也会从湖南上家那里进货,来填补自己的产能不足。2019年2月至2020年11月间,邱某从湖南上家处购进假冒某品牌“每日坚果”,销售给全国各地的零售商和消费者,非法经营数额共计64万余元。2020年12月9日,邱某被常熟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顺着这条线索,公安机关将湖南上家朱某抓获归案。令人出乎意料的是,朱某生产假冒某品牌“每日坚果”的包装盒和包装袋居然也是由邹某作为中间人从李某、赵某处购买的。
经查,2019年2月至2020年12月,朱某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的情况下,经邹某介绍,多次向李某、赵某等人购买带有该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每日坚果”外包装盒和内包装袋,雇用工人包装散装坚果生产假冒某品牌“每日坚果”,后以每箱低于市场价70元左右的价格,通过网上平台销往全国31个省区市,非法销售共计16.6万余箱,非法经营数额累计700余万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常熟市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快速固定关键证据,梳理海量电子证据,从微信聊天记录中抽丝剥茧,最终确认邹某参与犯罪的事实,从而实现对包装材料提供者、中间人、制售假人员、下线销售精准打击。
此外,为精确认定制假数量,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部分快递记录,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快递单上详细记录了产品规格和数量,随即要求公安机关调取快递发货记录,精细梳理万余条快递记录,结合包装材料购买电子记录账单,对制假数量认定形成闭合证据锁链。(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