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办法吗?当然有!但学起来、做起来会感到不适,因为这与先天的性格、观念相背,就像你本相信人性善,但你要去预防他人的恶与坏,自然会别扭,想不到!对他人的伤害予以回击,你还会觉得不至于、没必要,甚至仍抱有道德规章的约束来处理,又怎么可能、可行!所以要有痛感,先能有感受。
这句话说的很对“做贪官奸,做清官要更奸”!就是告诫我们,对付坏人,你需要预想、防备的更多。否则,你单纯的喊着道德礼义廉耻、法律规则教条,自然没有约束力、可行性!因为他们或许比你更懂法、更明底线,只要不踩红线,自然有可回旋余地。
所以我们要坚决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比如劳动法、婚姻法、相关部门的监督反馈、公司的规章制度等等,悄无声息的搜集证据,直中要害,让坏人无所遁形,得到最大的惩戒!
我们相信美好与善,这是律己,是自我可做的;而要律他,是不可控的,这些潜在的危险会发生,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不得不预防及重视,一旦发生苗头,就要严正以待,防止失控或陷自己于被动不利局面。
美好的世界和人文是存在的,也是可遇不可求的,只要仍在世俗人情里摸爬,就离不开人性负面的小九九,不做坏人,但得提防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