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经济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反应
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一批脚踏实地、充满正能量的文艺作品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但是,也存在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趋势。行业变成了“圈子”,收视率变成了“粉丝经济”,明星被“小鲜肉”取代,经济效益和市值变化是投入产出的唯一标准……
“粉丝”,热心的追随者或支持者(体育、表演艺术或名人)。本来,粉丝是一种群体现象,但在互联网时代,粉丝群体的社会效应被放大,一个小的群体行为被拆分成一种经济行为,即粉丝经济。粉丝经济泛指基于粉丝与追随者关系的商业创收行为。是一种以口碑营销的形式,提高用户粘性,获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商业运营模式。过去,追随者多为明星、偶像、行业名人。例如,音乐界的粉丝购买歌手专辑、演唱会门票以及明星喜欢或代言的产品。如今,互联网已经突破了时空的束缚,粉丝经济被广泛应用于文化娱乐、售卖商品、提供服务等诸多领域。
粉丝行为是个人自由,这无可厚非,但粉丝行为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形成的粉丝经济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如果它健康地运行,将促进行业的发展。通常,它对行业的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反应。当前新媒体平台上的活跃粉丝真假难辨,好坏参半,有枪手,有水手,有五毛……资本的力量让粉丝经济越来越强大,这会影响电视台的收视率和购买量。剧的走向影响着视频网站的点击率和影院的上座率。最受粉丝支持的是“小鲜肉”,它是粉丝经济的根基。小鲜肉是一小撮拥有粉丝基础的人,靠着帅气和美貌来消费娱乐大众。他们从选秀节目中脱颖而出,转而进入影视圈,或者是演技平平却受到粉丝追捧的人。这是“韩流”带到中国的副产品。娱乐业的不健康发展,给了这些人和利用这一资源的投机者可乘之机。他们名利双收,却破坏了文艺创作风气,搅乱了影视表演规则,扭曲了影视行业价值,甚至影响人心和“三观”的年轻一代。
小鲜肉孕育的粉丝经济对文化产业的反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败坏了文艺领域的风气。编剧主动或被动迎合粉丝经济的市场需求,难以创作出符合时代需求的优质作品;制作公司受小鲜肉的影响,付出了高额的明星片酬;导演以小鲜肉为中心拍摄,出现了“创世先生成了肉场,有色就有火的可能”的不良现象;播出机构对粉丝的引导作用很强经济不景气,审剧、购剧都要跟着市场风雨无阻,让小鲜肉霸屏。严重、不合理的片酬和奖励,对演员这个主体的生产力造成了难以估量的伤害。监管部门难以出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文化产业是满足精神需求的消费产业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它应该成为一个通过技能提供优秀作品的地方,一个通过努力获得口碑和利益的平台,而不应该成为一个小鲜肉表演赚大钱的草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