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无凶手犯案原因和心理状态。
这就要求改编者,在尊重原案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细节填补。
西安年鉴上的 12 · 1 枪案案情
与真实情况一致,董雷是一名民工。
白日里讨薪未果,还被暴打了一顿。
工友石头将其救下,还埋汰董雷势弱还逞强。
谁料一句话,唤醒了董雷的罪恶之心。
是夜,董雷邀请石头「看一场好戏」。
他们拦下一辆出租,默声驶入穷巷。
下车不由分说,「砰砰」两枪,司机毙命。
上一秒还瞧不起董雷的石头,当即吓傻了。
此一杀,一是泄愤,二是证明,三是拉石头入伙。
由此,观众对董雷的性格也可窥见一二:
记仇,好面儿,狠辣,狡猾。
这样的性格特点贯穿全剧。
借助基于原案的改编情节逐一展现。
比如董雷再次犯案,正是因为报仇。
董雷吃饭时,遇到一位货车司机。
并非深仇大恨,只是曾经拒载。
董雷就动了杀心,当即尾随设局。
他以拉货之名,将司机骗到荒岭枪杀。
事后更是心思缜密。
只拿走少量现金,放着更值钱的货车弃之不顾。
成功干扰了警方判断犯罪意图。
两次命案,似乎让董雷更为嗜血。
此后愈发猖獗,接连残害了数条人命。
他残暴狠毒,一段顺口溜,让其在影视悍匪排行榜上臭名昭著。
不管是在现实中,还是影视剧里。
董雷及其原型都是十分「经典」的杀人魔。
而想要刻画好这样一个形象,并不简单。
逐一呈现其暴行,会让角色单薄刻板。
所以,改编的丰富性就十分重要。
毕竟,连环杀人犯这类形象历来是对人性幽暗的极致体现。
剧中就通过多处细节改编,完整了人物性格。
董雷首次杀人时,仅 18 岁。
他痛恨翻脸不认人的包工头,随即痛下杀手。
常人的道德约束和恐惧,董雷却十分缺乏。
最朴素直接的恶,也能反映出他性格的极端。
除此之外,董雷十分好面子。
更「安全」的杀人手法,他瞧不上。
哪怕铤而走险,也要「杀个大的」。
同时,好面子让董雷隐约享受被叫「大哥」的快感。
他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屡次被人瞧不起。
只有在杀人后才能被重视,被尊敬。
这似乎成了他自我证明最有效的途径。
而多次成功犯罪,以及侥幸逃脱的经历。
也让董雷十分轻视办案人员。
如此种种,都暗示着董雷最终的命运。
果不其然,他因为争强斗狠,顶风作案。
事后又因自负本事,明明已经逃窜又再度折返。
才最终狼狈被捕,落入恢恢法网。
不仅如此,剧内甚至展示了这一世纪暴徒短暂的「善良」。
人有七情六欲,也有恻隐之心。
买枪时,董雷看到两个年轻民工胆小怕事,其中一个还因为偷枪摔断了腿,便主动多给了 20 块钱。
九十年代,20 块钱不算小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