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夫妇遭人木棒殴打,丈夫持刀反击致对方重伤被认定正当防卫
石柱县检察院重新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罗先德系正当防卫。
“罗先德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石柱县检察院认为,曹晓蓉下楼后,罗先德因担心下楼走到门口时也没有提前准备工具,之后罗先德看到何某用木棒打了曹晓蓉,才从门口旁边的厕所内随手拿了一把刀。罗先德拿刀后,没有第一时间直接用刀去砍何某,而是在被何某用木棒打到头部后,才用刀朝着何某挥舞,此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
石柱县检察院还认为,罗先德的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何某等人使用的凶器木棒虽然不属于致命性的凶器,但是从何某双手持木棒打击罗先德夫妻的力度和部位来看,属于严重危及罗先德夫妻人身安全的情形,罗先德为保护自己和妻子免受暴力侵害,才采取用刀挥舞的防卫行为,最终造成何某胸部受伤。”
石柱县检察院在《不起诉决定书》中表示,罗先德为了使本人和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辩护律师:
生动诠释“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精神
7月6日,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到罗先德本人。他表示,司法机关最终认定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好事情”,但目前不希望个人及家庭生活再因此案受到过多打扰,不便接受媒体采访。
罗先德辩护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表示,在该案中,石柱县检察院曾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就是通常所称的“存疑不起诉”,虽然也是无罪的效果,但没有直接认定为正当防卫;经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后,罗先德行为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生动诠释了面对不法侵害时“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律精神。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包括昆山龙哥案、涞源反杀案、丽江唐雪案等在内的多起涉正当防卫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上述案例,亦先后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
同时,2019至2021年,“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连续三年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中国青年报对此发表评论称,它从报告中的流行金句,变成社会广泛接受、司法机关高度遵循的价值理念,显示了检察机关捍卫法治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和毅力。
202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也指出,2020年,检察机关续发“遭遇暴力传销反击案”“反抗强奸致施暴男死亡案”“阻止非法暴力拆迁伤人案”等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诠释正当防卫理念和规则,坚定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2018年底发布“昆山反杀案”指导性案例后,2019年和2020年因正当防卫不捕不诉819人,是之前两年的2.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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