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天易联公司在上诉时对腾讯作出违规判定的依据“数据异常”提出异议,并从多账号同一设备登录、数据真实性、数据异常判断标准等方面进行说明。
关于大量账号通过同一设备登录
天易联公司提出,腾讯公司判断“用户数据异常”的基础依据之一是“多个账号通过同一个设备(一个IMEI号)进行注册登录的情况”,这一判断基础是错误的,因为二者进行判断的游戏运行环境并不相同:
- 腾讯公司以“IMEI号”为判断基础,并且在证据15中详细描述了“IMEI号”是移动设备(手机)的唯一识别标识;
- 而天易联公司运营的“辣椒快打”的用户环境中,游戏是运行在用户的智能电视机(或智能机顶盒)上,而非腾讯公司所描述的“移动设备”;
- 这些智能电视基本不具备IMEI号。
- 腾讯公司以游戏在手机端运营的经验所作出的判断,是没有依据的。
对于该情形出现的原因,天易联公司解释如下:
在电视机上运行游戏面对的玩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家庭,甚至亲戚、朋友,因此“多账号通过同一设备登录”是正常现象。
不过法院认为该解释不符合常理——“即使数位家庭成员玩家登录同一移动通信设备登录,也不应有多达三十余位的玩家均登录同一移动通信设备的情形”。
数据真实性问题
天易联公司对腾讯公司作出违规判定所依据的后台数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主要基于以下几点理由:
- 腾讯公司对数据的处理已成流程化、专业化,有能力对数据进行篡改、删减;
- 腾讯公司提供的异常数据值,由其自行制定且完全处于腾讯公司的管理与控制之下,天易联公司无法知悉、获取任何数据情况;
- 腾讯公司仅以《合作协议》及其单方制作的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单方判定天易联公司违约并停止结算,天易联公司没有任何异议权;
- 腾讯公司没有向天易联公司提供任何可用于自查的用户数据,包括用户异常数据统计表;
法院认为,天易联公司主张腾讯公司可以进行篡改、删减,但却未提交证据证实腾讯公司存在篡改或删减的情形,也没有指出腾讯公司提供的数据存在何种异常反映出有篡改或删减的可能,腾讯公司已经通过公证的方式提交了争议期间的数据,该等数据可予以认可。
数据异常的判定标准问题
数据是行为的外在表现,腾讯公司对数据进行分析后认为存在“异常”,判断“异常”是违规行为所致。天易联公司对腾讯公司对“数据异常”的判定标准提出质疑,论证思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