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视台独享《谭谈交通》路漫漫,千万赔偿难实现丨亮见02期
划重点
- 1《谭谈交通》到底是什么?《谭谈交通》有独创性内容,可以被称之为作品,而且现有的资料显示,谭乔、成都市电视台都参与其中,进而可以称之为合作作品。
- 2合作作品如何进行权利分配?协商一致最好,如果合作方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和出质之外,不能限制合作作者的正常使用,相应收益应合理分配给合作作者。
- 3成都电视台拥有版权吗?按目前谭乔的表述,双方未就版权进行书面约定,那就需要判断谁是制作者,成都电视台在其节目拍摄、制作中承担相应成本和责任,理应享有著作权。
- 4千万元赔偿是否存在?侵权赔付,法院会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等来进行划分赔付金额。如无法计算,则最后适用法定赔偿,法定赔偿的区间是500元到500万元。法院在判定赔偿金额时有一定自由裁量的空间。
概述
《谭谈交通》是谭乔警官与成都广播电视台合作推出的交通普法节目。担任主持人兼交警的谭乔通过与违反交通规则的人聊天的方式贡献了无数金句热梗,他幽默亲民的形象也收获了市民高度的认可。无论是收视率还是其公益性的意义,《谭谈交通》的成功是毋庸置疑的。直到2018年谭乔的退出,才为这档陪伴了观众13载的节目画上尾声。
然而时隔四年,《谭谈交通》却以截然不同的角色与面貌重新跌撞进大众的视线里。
昔日为坊间所津津乐道的节目一夕之间被成都游术公司指控侵权,而谭乔本人发声称面临千万赔偿,这场围绕著作权的纷争,又究竟会何去何从,真的会出现千万赔偿吗?
7月20日晚间,《亮见》联合腾讯科技,邀请到融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凡律师,就《谭谈交通》版权争议的热门话题,进行了近2个小时的直播解读分析,详解了《谭谈交通》的类型定位,版权归属以及创作者应如何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以下为直播实录精华版:
01
《谭谈交通》到底“是什么”?合作作品
刘兴亮:谭谈交通被成都游术文化有限公司起诉侵权全网下架,可能面临高额的千万赔偿甚至牢狱之灾,《谭谈交通》到底属于作品还是制品?您能给大家讲解一下什么是作品,什么是制品吗?《谭谈交通》属于哪一个?
吴凡:是作品还是制品?属于我们法律审判里面第一个先要考虑的问题,如果是作品的话,强调它有一定的独创性。
这里可能会存在争议,有的人认为是作品,有的人认为是制品,出现分歧的原因主要还是作品和制品的划分界限,目前不是特别的清晰。
个别法院或者学者会根据有没有独创性来看进行判断,有的人可能根据独创性的高低来决定它到底是一个作品还是制品,这在理解上有一定的难度。举个例子,如果你进行体检,检查胃镜,正好医生来给你做胃镜,并且也让你看到了胃镜的画面。通过仪器进入到我们身体之内,用机器展示全程的画面,那我觉得它就属于一个制品。因为没有人的独创性在里面,在这个胃镜的过程中不能创作出更多的内容,那它就属于一个制品。我们强调的是有独创性的内容在里面,这才有可能会称之为作品。
这里的争议就在于《谭谈交通》,这档节目中是否在内容上有独创性,这是大家想要讨论的问题。
那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谭谈交通》这档节目是记录了一个交通违法的事情,谭警官再基于交通违法进行一些交通方面的普法工作。那在整个过程当中,尤其是普法部分,我个人觉得是有体现独创性的空间的,它就可以称之为作品。
刘兴亮:从创作主体来说,《谭谈交通》它包含多方参与,那这是不是就属于合作作品呢?那这个合作作品,它的各方权利人如何行使权力呢?
吴凡:《谭谈交通》从整个创作的过程上来看,我更认同有可能构成合作作品,因为前面背景也介绍到,并不是电视台一方独立创作完的,还邀请了谭警官共同完成。该作品大家有共同创作的一个合意,而且还有一个共同创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