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二审现场:劳全程为自己辩护,悉数推翻一审指控和供述
8月19日上午9时,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继续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在当天的庭审中,检辩双方对“常州绑架案”和“合肥绑架杀人案”进行举证质证,交锋激烈,辩方多次打断检方对劳荣枝的讯问。劳荣枝则全程为自己辩护,悉数推翻了一审“故意杀人罪”的指控和供述,辩称案件都是法子英临时起意作案,自己被吓傻后,听从法子英的指使。
新京报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法庭出具了一段劳荣枝在审讯阶段的录音录像,同时两名笔迹鉴定人出庭。据悉,8月2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8月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新京报记者 罗振宇 摄
劳荣枝称自己是吓傻后听从法子英指使,检方出具审讯阶段录像
在上午的庭审中,检辩双方先对“常州绑架案”进行了举证质证。
法院一审查明,1998年夏天,劳荣枝和法子英来到江苏省常州市租住,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某晚,劳荣枝诱骗被害人刘某至其租住处,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威胁刘某,并刺破刘某胸口。劳荣枝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将刘某捆绑在扶手椅上,二人以剥夺生命相威胁向刘某勒索财物。
其间,法子英离开现场,欲将刘某停在楼下的汽车挪走,劳荣枝再次威胁刘某。二人劫得刘某放在汽车上包内的现金5000元后,逼迫刘某给其妻子打电话索要财物。次日上午,刘某打电话给妻子,要求其将家中所有现金带到指定地点。劳荣枝与法子英商议,由劳荣枝前往指定地点将刘某妻子带回出租房,如劳荣枝未按时归来,法子英则将刘某杀害。随后,劳荣枝将刘某妻子带回,并与法子英劫取刘某妻子携带的现金70000元。法子英用绳子将刘某妻子捆绑后,劳荣枝、法子英先后离开现场。
8月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图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8月19日的庭审中,劳荣枝承认,她与法子英原本是准备“仙人跳”的,在“南昌灭门案”后,法子英就曾说服她进行“仙人跳”后捉奸勒索钱财。
但在其他方面,劳荣枝悉数推翻了自己此前的供述。她辩称自己去常州是为了生活,坐台也是为了工作,并非物色作案对象;刘某是自己对她有意思,才去找了她;她否认说过如果一个小时未回来,法子英就杀人灭口;对于是否曾用老虎钳击打刘某胸部、用铁丝拧紧刘某颈部,劳荣枝称自己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刘某有挣脱行为,自己拿老虎钳吓唬刘某不要逃跑,“从头到尾都没见血。”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此案的举证质证环节,劳荣枝将罪责全都归到了法子英头上,称案件都是法子英临时起意,自己则是被吓傻后,听从法子英指使而实施的一系列行为。
譬如,案发前汇报刘某情况,是法子英要求的,如若隐瞒会被法子英打;案发现场的刀具、老虎钳,是法子英准备的;法子英叫她捆绑刘某,捆绑的铁丝是法子英准备的,而她只捆了脚;法子英恐吓刘某时,她在隔壁房间,不知道具体内容;她带刘某妻子打车时,为防止被人跟踪让出租车多绕了几圈路,也是法子英交代给她的。劳荣枝称自己在此案中,是“发蒙的状态”。检方讯问她是否跟法子英以夫妻名义租房,她称这是法子英说的,“我自己不说话,南昌案后我有语言障碍。”
因劳荣枝推翻了之前的大部分供述,在上午的庭审中,检辩双方交锋激烈。辩方多次打断检方对劳荣枝的讯问,对案发现场有血迹、是否是刘某的血迹不认可,认为无在案材料,同时提出申请本案幸存者刘某夫妇出庭质证。
检方认为,劳荣枝有大量案件细节的描述,且侦查机关多次按劳荣枝的意见修改笔录并按手印确认,被害人刘某的陈述和法子英、劳荣枝的供述相互印证,细微差别不影响事实认定。该案是劳荣枝归案后交代的,此时距离案发已过去20多年,没有及时勘查现场。此前辩方提出申请幸存者质证时,幸存者刘某以涉及隐私为由,不愿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