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罚款式创收”冲动
2021年,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多地暗访时发现,部分交警为完成“创收”任务,对过往货车司机随意罚款、“一刀切”式罚款。他们在道路上设置临时检查点,对途经的货车逐一拦停,并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理由实施处罚。而现场的司机大多都系着安全带,或者并没有罚单上列举的违法行为。
暗访视频画面显示,一名货车司机说:“拦下来啥也没说,就说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我把行驶证驾驶证递给人家,人家给打出一个罚款单,这都习惯了。”
2021年9月10日,《内蒙古日报》发文称,锡林郭勒盟公安局已要求涉事地区公安局对分管交通管理的副局长、交警大队长、相关派出所所长和民警辅警停止执行职务;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也要求交管支队分管副支队长、涉事交警大队长及相关民警辅警停止执行职务。
2021年4月,《半月谈》报道,北方某山区县一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才1亿多元,但令人吃惊的是,当地交通违章罚款一年竟“创收”了3000多万元,撑起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3。
报道称,这个不通高速的山区县是煤炭运输必经之地,许多运煤车辆进出,都要经过这个县。当地有干部表示,县里工业不发达、企业较少,“领导要钱就找交警等执法部门”。
当地司机反映,仅在一段几十公里的省道上,就有近10个电子眼。除了横杆测速设备多之外,在道路下坡、拐弯等地方的路边树旁,还有隐蔽的立杆式测速抓拍设备。
财政紧张引发“罚款冲动”?
微信公众号“侠客岛”8月19日发文称,随着罚缴分离、对执法机关全额拨款、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落地,当年的混乱现象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但尚未完全根治,尤其是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地方财政吃紧时,借罚款搞创收的老毛病很容易复发。
文章说,这些地方政府的“罚款冲动”,主要源于“缺钱”的现实困境。但一缺钱就想着从企业、个人头上“薅羊毛”,实在是短视且有害,很容易陷入“财政缺钱——罚款搞钱——营商环境恶化——企业用脚投票——税基减少——更加没钱”的恶性循环。
湖北省统计局原副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叶青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多地出现“以罚款进行创收”的案例有必然原因,近年来,受到疫情、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因素,地方财政收入不断下降,一些地方政府就会通过罚款来增加财政收入。
这方面的案例也并不鲜见,比如2021年12月17日,国办督查室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公开通报了河北省霸州市为解决财力紧张等问题而大规模乱罚款等问题。
国务院督导组在调查中发现,2021年9月,霸州市政府违规提出将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并将非税收入完成情况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10月份,为弥补财力紧张及不合理支出等产生的缺口,霸州市在6月份已经完成非税收入预算7亿元的情况下,向下辖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分解下达了3.04亿元的非税收入任务。
11月份,霸州市印发细则,违规设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考核,明确税收收入得分权重为20%,非税收入得分权重为80%。
在霸州市采取多种督导措施的推动下,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村街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多种名义,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集中罚款、摊派、收费。
据不完全统计,当年10月1日至12月6日,霸州市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入库和未入库罚没收入6718.37万元,是1~9月罚没收入的11倍,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547家,平均每家罚款、收费2.64万元。11月份,13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出现明显的运动式执法,当月入库罚没收入4729.57万元,是1~9月月均罚没收入的80倍。
督查组称,霸州市此次出现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手法五花八门,逐利特征明显。经国办督查室跟踪督办,截至2021年12月16日15时,霸州市已经向2200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款5472.82万元。
程宇称,从总体收入来讲,地方财政主要分成两部分,即地方政府基金性收入和一般性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基金性收入主要来自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卖地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