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碳,准确地说是二氧化碳,是全球变暖背后的罪魁祸首。据IPCC数据显示,2016-2020年这五年,是自1850年有仪器观测记录以来最热的五年,2019年的二氧化碳浓度高于200万年来的任何时候,甲烷和一氧化二氮的浓度也达到了80万年来的最高水平。过去的近200年间,科学界做了一系列研究关于气候变化背后的原因,逐步证实了全球气温上升与二氧化碳、一氧化二氮、臭氧等温室气体之间的强关联性。
图:2010-2019年相对于1850-1900年的全球平均增温及归因
202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授予了气象学家真锅淑郎,他与同事建立的“辐射-对流模式”,从物理学角度诠释并量化了二氧化碳与全球变暖之间的关系。基于该模型,科学家们预测出CO2浓度每增加一倍,全球平均温度将升高约2.3 。在如此直观的数据和高频的极端天气面前,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成为当前全球亟需解决的问题。
以国家为单位,制定减碳目标
随着科学界逐步明晰二氧化碳对气候变化的影响,碳排放问题在诸多国际性问题中的重要性也愈来愈高。1992年,联合国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最终目标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人为活动对气候系统的危害”。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协议,向各国发出了“发达国家从2005年开始、发展中国家从2012年开始承担减少碳排放量的义务”的号召,共有84国签署。
此后,各国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或将减碳纳入政府工作议程。根据Energy & Climate Intelligence Unit统计,截至2022年6月全球已有136个国家明确了“净零排放”目标,其中6个国家自称已实现该目标,17个国家明确落地了相关法规(In Law),33个国家颁布了相关政策文件(In Policy Document),剩余国家做出了相关申明(Declaration/Pledge)或提案(Proposed/In Discussion)(大家可以在以下网站查询各国的碳中和进程:https://zerotracker.net/)。
我国在2020年9月明确提出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碳达峰”是指在某一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达到峰值不再增长,之后逐步回落,标志着碳排放与经济发展实现脱钩;“碳中和”是指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与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方式抵消的二氧化碳,正负抵消,实现全国内二氧化碳“净零排放”。2021年,《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两份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的政策文件相继印发,诠释了我国对减碳的决心和计划。
各国应对碳排放的举措
从减碳的方式方法来看,主要有三大类路径:从源头控制碳产生,碳捕捉(捕捉、封存或转化环境中的二氧化碳)和碳排放交易。
具体来说,从源头控制碳产生通常是目前碳减排最主要的途径,包括制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碳排放税收政策如碳税、能源税等;以及调整能源结构,即通过新能源例如太阳能、风能、核能等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碳捕捉最传统的方式是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也称为碳汇),此外近年科技领域也在不断研发物理吸收、化学吸收、生物吸收二氧化碳等新技术路线。碳排放交易是指国家和企业之间通过市场化的碳交易体系,对碳排放的权利/额度进行流通交易。
欧盟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先行者,在以上各种减碳途径上都处于全球领先水平,我们因此可以从欧盟的实践中看到不同途径的真实效果。1973年的《环境行动计划中》,欧盟就提出要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评估企业生产排放情况,更重要的是确定了“污染者付费”原则,即企业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或支付费用以消除或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从而倒逼生产技术优化或将生产转移至发展中国家。在1990年之前,欧盟在减排上都以污染治理为出发点,尚未大力开展能源结构调整,因此虽然二氧化碳排放增长率从1946-1972年间的5.2%下降至1973-1989年间的1.9%,但二氧化碳的排放总量仍呈现上升趋势。
由于从环境治理的角度出发在减碳上的效果不甚理想,欧盟于1986年提出《能源政策》,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作为改善欧盟能源结构的发展方向。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欧盟主要在推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补贴新能源项目,以及推动一系列碳汇技术的创新。在1990-2019年间,欧盟新能源占比逐步提高,传统能源占比自2009年起就保持在8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