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补贴领取指南(范围+标准+流程)
淄博市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补贴领取指南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淄组发〔2022〕16号)第37条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发放范围
完成开题报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二条 发放标准
博士后研究人员完成开题报告后,市级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启动资金。
第三条 办理流程
(一)资金拨付
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进站手续并完成开题报告后,所在单位将下列备案材料,向所在区县人社部门进行备案。经区县、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
(二)备案材料
1.《博士后开题报告》(所在单位盖章)PDF扫描件,以“所在单位名称+开题人姓名+开题报告”格式命名。
2.《淄博市20**年度博士后进站开题补贴汇总表》(附件1)EXCEL电子版和PDF扫描版(所在单位盖章),以“所在单位名称+汇总表”格式命名。
第四条 本细则由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7月26日起实施。
附件:《淄博市20XX年度博士后进站开题补贴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