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泰安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促进全市养老托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全市新增养老床位10000张、托位8000个。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多方参与、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监管到位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养老托育事业和产业蓬勃发展,老年宜居、儿童友好的环境初步形成。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明显提升,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更加完善,普惠养老、互助养老全面发展,家庭养老支持措施进一步强化;市县两级托育示范指导中心建设完成,托育服务机构加快扩容,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序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更加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与文化、教育、家政、医疗、旅游、制造等行业融合发展,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服务品牌和产业集群。
(二)具体指标
注:儿童健康服务包括: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以及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等国家和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内容。
二、重点任务
(一)“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以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普惠可及可负担、养老托育一体化发展为重点,建立政府负责规则秩序、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机制。强化政府“兜底线、保基本”作用,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兜住困难及特殊群体底线;加大政策支持,以政企联动增加普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一般养老托育服务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丰富市场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1.强化政府“兜底线、保基本”。加强公办和公办民营养老托育机构建设,利用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筹集资金,改造提升现有公办养老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处以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敬老院,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现愿进全进、应养尽养;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完善特殊老年群体保障体系,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和高龄津贴制度,并强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建立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监护保障机制,完善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定期探视与帮扶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依托市、县两级托育服务示范指导中心,开展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专业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工作。依据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机构及残疾人康复机构,为弃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提供养护、医疗、康复、教育安置等服务。加强对困难家庭重病、重残儿童的生活保障和救助。到2025年,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救助率达到100%。加强婴幼儿健康管理,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以政企联动增加普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落实普惠养老及托育专项行动政策清单,综合运用规划、土地、融资、财税、人才等支持性“政策包”,引导带动企业提供普惠性“服务包”,有效弥补普惠性服务“差价”。鼓励养老托育专业机构参与骨干网络建设,完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支持享受政府补助等政策的服务机构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可及、价格适中、质量可靠的养老托育服务。加快推进“物业+养老托育”,支持物业企业发展普惠养老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在养老服务领域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点布局,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的原则,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支持女职工多、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大的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社会开放;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和大型企业等单位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托育试点服务。开展普惠养老托育示范工程,打造一批优质机构和优秀品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