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解读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艺考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按照教育部的部署,我市自2024年高校招生开始(相关市级统考将于2023年12月举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艺考招生工作。12月30日,市招委发布《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市高招办就考生关注的问题进行解读,供考生、家长和学校参考。
1. 我市加强和改进艺考招生工作的政策依据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我市制定了《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我市加强和改进艺考招生工作的总体目标
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市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3.《实施方案》中对艺术类市级统考科类的规定
2024年起,艺术类市级统考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覆盖教育部要求的全部科类(戏曲类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
4.艺术类市级统考的考试科目和内容
我市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修订完善了艺术类市级统考各科类的考试说明,已随《实施方案》一同下发,考生可查询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或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上的相关内容。
5.艺术类市级统考各科类总成绩
各科类市级统考总成绩均为300分。
6.艺术类市级统考本科合格线
根据教育部要求,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选拔需要,艺术类专业市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市级统考总成绩的60%。
7.艺术类市级统考成绩综合分折算方法
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的要求,各科类专业综合分构成如下:
音乐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舞蹈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表(导)演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文化总分×80%+专业统考成绩×2.5×20%。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书法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8.考生文化课成绩要求
高考文化课是所有艺考考生必考的内容。我市将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结合招生实际、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9.不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录取办法
自2024年起,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0.使用市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录取办法
自2024年起,在津招生高校对使用市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市级统考成绩都达到我市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继续依据考生综合分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11.组织校考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