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阿坝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名(有编)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愿到我校工作5年及以上,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阿坝师范学院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者必须在报到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不属于此次直接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须与所应聘岗位“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两栏的要求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勿应聘,否则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编制内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任教师共计5名。(详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阅读公告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络在线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应聘者登陆本公告发布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在线报名方式进行,阿坝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于2022年12月24日—2023年1月7日在以上公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应聘者在2023年1月7日24:00前登陆阿坝师范学院在线招聘网站实名注册个人新用户,完善个人简历信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请随时关注学校在线招聘网站页面,学校将及时反馈资格初审结论到应聘者页面。
(三)现场确认
收到初审合格通知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1月8日下午14:00:—17:30,到学校行政楼五楼513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2寸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归国留学人员须同时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即可)。
5.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单位统一组织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