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文员(43人)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总数43人,其中专职队员37名,消防文员6名,具体招录计划如下:
(一)东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10名(驾驶员2名),消防文员4名;
(二)米易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2名。
(三)盐边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5名(驾驶员2名),消防文员2名;
(四)钒钛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10名(驾驶员3名);
(五)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消防站:专职队员10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录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法规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政治审查合格。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无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3.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民助民,自觉维护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
4.专职消防队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男性,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消防文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满20周岁,不超过30周岁,男女不限,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
(二)优先录用条件:
专职队员:
1.具有车船驾驶、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
2.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
3.取得国家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工种技能证书;
4.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驾驶员持B2、A2、A1有效驾驶证,年龄32周岁以下。
消防文员:
1.取得财务相关资格证书或者具有财务工作经验的人员;
2.会计类、法律类、汉语言文学等专业的人员。
(三)不得报名条件: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2.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曾被消防救援队伍解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
3.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面颈部有纹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纹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纹身的。
4.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30日,具体报名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809号,攀枝花公园旁)五楼516办公室。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队伍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
6.应聘者近期蓝底一寸照片4张。
7.个人征信报告1份。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资格审查后,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微信公众号(攀枝花消防)发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2.其他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考试、录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