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
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2〕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性质与意义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修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高中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其办学特色和培养要求的学生,促进普通高中与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考核。保证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坚持自主选择。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
(三)坚持统筹兼顾。兼顾毕业与升学,促进普通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人才选拔,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四)坚持公平公正。提升考试组织管理水平,促进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三、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考试科目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
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语种,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在其余4门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
(二)考试内容和范围
1.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突出立德树人导向,注重对学科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的考查,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 考试范围。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科目必修课程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科目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内容。
四、考试方式与时长
(一)合格性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采用笔试方式,信息技术科目采用上机操作方式。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时长为90分钟,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考试时长为60分钟,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时长另行规定。
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测试,其考试要求和时长由省级另行规定。
(二)选择性考试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长为75分钟。
五、考试组织与实施
(一)考试对象
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须参加所有科目合格性考试(含实验操作测试)。具有陕西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在校生和陕西省户籍社会人员可参加部分或全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从2025年起,参加当年统一高考的学生须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