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就业和失业社会福利与住户收入的比为0.4%,中等发达国家平均为0.6%。中国稍低的原因,一是失业保险覆盖率较低(二、三产和一产公有单位就业人员),为37.3%。二是失业金领取需要单位辞退证明(非员工主动辞职),这将影响再就业,致使失业保险结余比较大。
三、社会福利负担和载力
社会福利的资金源于住户和企业的缴纳,公共社会福利的财政补贴也是源于税收,非营利机构提供的社会福利也是企业或个人捐款的再转移。
中国的社会福利是缴纳和税收补贴并举(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障以财政补贴为主),多数中等发达国家也是并举。住户社保缴纳与收入的比,中国为12%,中等发达国家平均为23%,约中国的2倍;中等发达国家社保的基本特征是缴纳率高、福利高。
从法定社保费率看,中国为33.5%,中等发达国家多高于中国,如法国为51.15%、意大利为42.87%、西班牙为37.38%。

(一) 住户负担
从法定社保费率看,中国个人缴率为10.5%,超过部分中等发达国家,如意大利为9.19%、西班牙为6.2%。
养老保险缴纳。中国职工养老保险费率现为8%,但实际缴率低于8%,主要理由有:一是不按实际收入缴纳。多数地区规定,按上年全口径社平工资缴纳,系数可以选(60-300%)。但是据有关机构调查,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纳与平均工资的比约69%。
二是居民养老保险缴纳额更低,2020年,平均缴纳330.6元,是农民工平均收入的0.68%,农民工平均收入是城镇私营单位职工的85%左右,而私企职工个人缴纳近农民工的14倍。全国农民工(剔除参加职工社保的)人数占农村居民的47%左右,除从事农业的收入很低外,农民工完全有能力多缴纳。
中国曾实现全民医保,但居民医保覆盖率连年稍有下降。居民医保原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农村居民起初仅为10元/年,实行城乡合并后,农村居民认为涨幅较大,加之财政补贴部分居民的收入情况和缴费标准不统一,致使部分身体健康或经济困难者不再参保。
中国享受低保人员主要集中在农村低收入组和残疾人,而部分农村低收入、中等偏下组不能享受有关扶贫待遇。同时,农村居民高收入组的收入排在第三位(次于城镇高收入组、城镇中等偏上组),但也享受财政补贴。职工医保缴纳工资的10%(统计规则,单位缴纳也是员工报酬),而农村高收入组医保缴纳不超过收入的0.5%。
美国平价医疗法案(奥巴马)医保近似中国的居民医保,有政府补贴(抵税),其缴纳是按收入的2-10%(单位可缴纳部分),不同收入者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抵税)。

目前,中国农村的贫富差距大于城镇,2020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为0.3233,与意大利(城乡0.33)、西班牙(城乡0.32)、韩国(城乡0.345)有一比。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多高于中国,只是高税收、高社保、高福利,减少了收入差距。
针对中国部分低收入阶层不再参加社保的现象,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参保率,居民医保、养老保险应按收入分档缴纳,高收入阶层多缴纳社保,低收入阶层多享有财政补贴,增加财政收入、减少无谓浪费,减少贫富差距。同时,用多缴纳的部分补贴低收入家庭,提高覆盖率和保障水平,按照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现全民养老、健康保障,人人享受发展的红利,获得优质和负担得起的基本社会保障。
(二)企业社会负担
企业社会负担包括纳税、缴纳社保、支出社会福利(医疗二次报销、养老补贴等等)。企业净缴税与总产出的比,中国为6.7%,中等发达国家为2.3%;企业缴纳社保和社福支出与总产出的比,中国约1.7%;中等发达国家为5.5%(其中企业社保缴纳为4.6%、社福为1.1%)。
如前所述,中国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保率较低,民营企业员工流动性强、参保意识弱。多年前,深圳民工曾出现退保潮。目前中国已经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确切执行不同城市之间的简洁、通畅的转移。
此外,在华外资企业按照本国习惯,给员工家属购买居民医疗保险、商业医保,值得推广。

总结发达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公共社会福利占绝对地位。纵观可支配收入和社会福利的变化情况,一般来说,收入偏低国家,可支配收入的比率较高、社保缴款比率较低、社会福利的比率较低。在向中高收入发展,直至发达国家的过程中,可支配收入比率不断降低,个税和社会缴款比率和社会福利比率不断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