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监管机制不配套也是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的一个显著因素。近年来,随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原有的监管机制已越来越难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做到有效监管。就固定资产管理而言,更是难以对资产选购、使用、处理等进行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与管控。此外,目前固定资产管理也并未被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的任期考核之内,管理者离任,不会涉及固定资产移交审计。
五、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风险防范对策
1、从制度入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若要从根本上杜绝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类风险隐患,首先应从制度入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使固定资产无论是采购、使用,还是处置等,都有据可循。
首先建立健全物资管理机制。针对固定资产实物,财务方面要建立总账及明细分类账,从财务角度严肃物资管理。无论是资产的采购、入库,还是使用、报废处置等,均应由专人负责。固定资产卡片账要及时更新和登记,管理责任要落实到个人。其次,建立健全资产增减变化机制。无论是固定资产盘亏、盘盈,还是报废、处置,都应设计严格的审核、审批、处置制度,实物的增减变动要时刻与账面相匹配、相一致。再者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要对单位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盘点清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反馈,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2、着力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笔者认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还应对固定资产进行整合、物尽其用。随着改革推进,很多固定资产需要被重新调配和整合。有些资产的调配与整合是在单位内部,有些则是在系统内部。所以,固定资产在调配与整合中可能需要跨部门,甚至跨系统。有些固定资产,比如电脑、汽车等,针对这类通用资产,系统内的各单位应同意调配和整合,合理配置,以发挥资产的最优使用效率。总之,要积极实现固定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闲置资产的利用率,最终物尽其用。
3、加強对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
行政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中,还应加强监督检查,并将其加入管理者的离任审计之中。凡是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者调任或离职,都应对其在任期间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清查盘点和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严防固定资产管理漏洞。将资产管理情况与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相连。此外,要积极发挥单位内外部的审计监督检查作用。通过有力的监督手段实现优化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