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44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
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风险监测机制,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苗头性问题预警管理,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产业链上下游衔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保障企业稳定生产。及时总结推广“点对点”运输、不见面交接、绿色通道等经验做法,加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服务保障,推动上下联动、区域互认,协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强化属地政府责任,督促企业(单位)设立防疫专员并加强培训,指导企业落实落细人员个人防护、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日常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原则上不要求停产。
45鼓励小微企业上规模
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服务,协调解决其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小微企业加快成长为规模企业,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对2020年以来新增纳入我区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万元。对2021年以来新增纳入我区统计部门联网直报且存续期至少1年及以上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万元。对2021年以来新增纳入我区统计部门联网直报且存续期至少1年及以上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第一年给予3万元奖励;存续期两年及以上的,第二年再给予2万元奖励。(办理方式:免申即享)
46培优扶强龙头企业
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制造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30亿元的规上重点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10亿元、15亿元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奖励。(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47激活建筑企业增长活力
实行建筑业招商引资“一企一策”,支持建筑业招大引强、做大做强,加大对建筑企业办公及生产基地用地支持。将电子投标保函延伸覆盖到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释放建筑企业投标保证金现金流,增强建筑业市场主体活力。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试行竖向结构的装配式建筑,支持重点建筑企业申报科技创新补助政策,推动建筑业产业化、装配化发展。加强建筑产业人才培训,鼓励辖区内高等院校、职业学院与本区建筑业企业联合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对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补助。定期开办区建筑行业人才专题研修班,促进建筑行业互促发展。由洛江区建筑业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室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为建筑业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48鼓励建筑企业争先创优
本区建筑业企业在辖区内承接的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的,总承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参建单位(含专业分包、勘察、设计、监理,下同)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获得“李春奖”“詹天佑奖”“大禹奖”的,总承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参建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或国家AAA安全文明诚信工地的,总承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参建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闽江杯”省优质工程奖或省部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的,总承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优良项目的,总承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区建筑业企业在辖区外承接的工程项目获得上述工程创优奖项的,给予上述政策的50%一次性奖励。一项工程多次获奖,仅按最高级别予以奖励。(办理方式:申请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