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蒋南青也表示,欧盟的碳市场也是从20欧元阶段走过来的,过去两年发展上升的非常快,接近了100欧元,这也和全球气候变化的政策相关。按此依据,中国的碳市场现在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随着碳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整个国际和国家对于双碳目标的要求,未来的碳市场价格还是会不断上升的。
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场流动性,进而也影响了碳金融产品的创新。
在欧盟碳市场,有80%以上的交易都是来自期货交易,可想而知碳期货对于活跃碳市场的重要性,但碳期货并未在全国碳市场有效地发展。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创始人、世界“碳交易之父”理查德·桑德尔博士就提到过,中国是否会成为碳市场的领先者,关键在于是否能把碳很好地理解为一种融资工具,能不能用市场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除此之外,碳排放数据造假也是一个问题。碳资产是建立在碳排放数据基础上的虚拟资产,因为二氧化碳看不见、摸不到,所以所有的数据都要靠核算,因此数据的准确性尤其重要。
但2022年3月14日,生态环境部通报四家机构存在篡改伪造检测报告,制作虚假煤样,报告结论失真失实等突出问题。并在6月份公布了《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调整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碳排放数据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一位碳市场研究人士对钛媒体App表示,虽然数据弄虚作假不具有普遍性,但会影响全国碳市场有效规范运行,因此需要不断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和技术规范体系,建立数据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周年之后,CCER能否重启?
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通过的《京都议定书》在为发达国家确定了温室气体强制减排目标的同时,配套设计了三种灵活市场履约机制,包括排放贸易、联合履约机制、清洁发展机制。
而CCER正是《京都议定书》下清洁发展机制的交易标的,因此能够看到国内碳市场的交易标的有两个:一个是前面提到的政府分配的碳排放权额度,另一个就是CCER,即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与只针对特定排放主体的排放配额不同的是,CCER是各类经济主体所能实现的减排效益。
根据去年2月1日起施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CCER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事实上,早在2012年中国就开始签发CCER这种碳信用,但在2017年闸门被突然关闭。
2012年中国开始建立国内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其减排量为CCER。
2014年,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备案审核工作开始,首批CCER备案完成。
2015年,随着我国建立交易信息平台,CCER开始进入交易阶段。
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称,暂缓受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申请,已备案的存量CCER仍可参与交易,同时组织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时隔五年之后,作为未来全国碳市场下唯二可交易的碳资产现货之一,CCER能否重启也成为最近业内热议的话题。
不久前,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长赖晓明在接受媒体专访时透露,目前国家正在积极筹备重新启动CCER项目的备案和减排量的签发,全国CCER市场有望在2022年重启。
人们之所以翘首期盼,其中一个原因就是 CCER是一种非常好的商业模式,可以扩大碳市场参与主体,允许非重点控排企业进入,以市场化补偿手段促进林业、未来的海洋碳汇、可再生能源和氢能等产业发展。
同时,“它也会对配额市场起到一些调剂作用,就是企业可以购买CCER来抵消他们的碳配额,因为它的价格要比企业自身减排的成本相对要低。”蒋南青说道。
按照现行规则,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在首个履约周期的控排企业核销,就消化了3300万吨存量CCER。
北京绿色交易所之前曾预测,未来,全国碳市场扩容至八大行业后,纳入配额管理的碳排放总额规模将达到每年70亿吨—80亿吨,届时CCER需求将达到每年3.5亿吨—4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