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位建筑业领域专业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情况而言,高层建筑外墙墙体厚度介于20公分 40公分左右,内墙墙体厚度则为10公分 40公分不等。“由于高层建筑底部墙体较厚,因此靠下位置相同建筑面积的户型,套内的使用面积更少。”
该项目超高层楼栋的部分业主指责开发商“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青岛市当地有关部门对此答复称,经过调查核实,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里,约定了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及公用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目前并无证据证明开发商在项目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建议业主按合同中相关约定依法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诉求。
“经相关部门现场复测,房屋数据均与规划批准图纸相符。且根据《房产测量规范》相关规定,房屋测绘数据符合房屋测量规范标准和要求。”青岛市当地有关部门在答复业主时进一步表示,“相关部门将向业主做好政策讲解和数据说明等工作。”
“公摊面积”难取消
近几年,陆续出现过一些关于“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在2022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使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同时也化解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对于提出“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洪洋认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但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而业主毫无申辩权利。
“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当时洪洋在2022年全国两会上表示,“公摊面积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哪些区域属于公摊面积、哪些区域不是、有没有重复收费,这些都是由开发商说了算。公摊面积还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收费,如物业费、取暖费都是按公摊后的面积收费。”
与此同时,一些法律界及房地产业的人士则认为,取消公摊面积制度既不具有可行性,实际上也没有现实意义。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即便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公摊面积客观存在,必然要有部分或全体业主分摊。”一位法律从业者表示。
青岛市当地有关部门在答复一位业主投诉时称,这3栋超高层住宅楼销售房屋按建筑面积计价,不适用按套(单元)计价房屋合同需附详细尺寸的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
今年3月份,住建部就已起草完成《住宅项目规范》第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记者了解,《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在2019年首次公布时,其中第2.4.6条“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相关规定受到广泛关注,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以套内使用面积来进行交易。
同时,《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在附注起草说明中对此解释,本条是居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关系到每个住宅用户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会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以此加剧“公摊面积伤民”的矛盾。
随后,新华社刊发了《权威专家回应“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一文,报道援引《住宅项目规范》牵头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观点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一条款的提出,主要考虑是从技术角度规范住宅面积的计算规则。在规范起草过程中,对国际国内住宅面积计算做法进行调研,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是国际通行做法,而我国住宅面积计算方式主要采用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
“为了提高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与国际通行做法的一致性程度,此次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拟将住宅交易的面积统一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