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建立费用效率及效果的管理机制。保险公司费用预算控制及过程管理确保其可控、真实等只是费用控制的最基本目标,在费用完整、真实、合规、可控基础上,如何衡量费用的效率效果并建立持续提高费效的机制才是提高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保险公司应借鉴国内外经验,建立费用效率衡量和分析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改进职责、考核、费用后评价、监督检查等机制,从而建立良性的费用效率持续提升机制,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是完善内部腐败及舞弊防范机制。公司应建立起定期的、全面覆盖的、分业务场景的舞弊及腐败风险评估及应对机制,确保重要的潜在风险领域都有相关的舞弊及腐败风险防范机制。严查费用管理背后的内部腐败问题,对从业人员的腐败行为零容忍,如一些公司对出现“五虚”的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从而管住人、看住钱、筑牢制度的防火墙。
四是加强监管、行业监督力度。首先,监管部门对保险业的监管可以考虑从“管机构”逐渐转变到“管行为、管人”上来。其次,在继续完善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对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加强力度。最后,行业协会对于促进保险业阳光经营也应该发挥作用,例如,建立保险公司之间相互监督、举报、公布的机制,利用大数据分析对整个行业的综合成本率进行横向纵向监控等,从而促进行业自律体系的完善。
(作者系普华永道中国金融业风控及合规服务主管合伙人。普华永道中国风险与控制服务合伙人刘晓莉、风险与控制服务经理黄梓杭、风险与控制服务高级顾问钟雅欣对本文亦有贡献)
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