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字节跳动创始人张一鸣宣布卸任CEO的消息,引发了不少朋友的议论。
当看到字节联合创始人梁汝波(张一鸣大学同学)将接任新CEO时,很多人更是一脸艳羡。
在辞职信中,张一鸣写到了这样一句话:“放下日常的管理工作,作为公司创始人,聚焦到远景战略、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等长期重要的事情上去。”
同时,张一鸣也说:“希望大家把创业的过程当作同行去欣赏风景的旅行,希望大家支持我在这旅行中的‘旅行’。”
抛开某些方面,可以看出,这封辞职信写得很走心。只是许多人认为,作为互联网领域大牛之一,张一鸣卸任得似乎过早了,一时间众说纷纭。
然而,这封辞职信给大家讲述的一些东西,却实实在在地值得我们思考一番。
01 CEO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官?
首先,董事长(Chairman)、总裁(President)与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首席执行官)实际上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而张一鸣不仅是字节的CEO,也是其控股股东(98.814%)、实控人与最终受益人。
严格来说,董事长(Chairman)这个职务可能是现代公司管理层最早确定的职务之一,因为它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论上讲是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
而总裁(President)掌握着公司的日常行政权,其包含的荣耀和地位一般比CEO要高,但也不绝对,既可以用于工作场合,也可以用于礼仪场合;CEO相对来说,更多会体现在工作内容与性质上,在国内成为一种荣誉和暗示的倾向并非那么明显。
许多时候,President和CEO是同一个人,但在许多大公司里,President和CEO是两个人,这时“总裁”和“首席执行官”才有严格的差异,有时候两者地位平等,有时候总裁更高,但归根结底,两个地位平等的高层执行官的设置是为适应更加快节奏的公司治理而生。
有趣的是,我国公司法目前规定了董事长的职责,基本是为股东利益服务,却对总裁与CEO这类非传统法定概念没有作出更详细的界定。
董事长权责范围如下:
(1)主持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对外代表公司;
(4)设立分公司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事实上,权力的分立并不是那么糟糕,而是公司治理模式发展的趋势。自二战以后以美国公司为代表的企业执行权发生过变化,行政职权演化为“重大执行权”和“日常执行权”两部分。
- 前者如大政方针、重大人事任命和较大规模的投资等属于“重大执行权”范畴由CEO掌握;
- 后者如一般政策、一般人事任命和一般规模的投资以及出席各种社交场合等属于“日常执行权”范畴由President掌握。
在经济基础与人员规模不够大的中小型企业中,当二者地位大致相当且权限划分不明确时,就容易出现拉山头、打内战等效率低下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