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会给黎明买冰糖葫芦和酸奶,爸爸有时晚上还会带他去吃炉火烧。
时间进入七十年代,四岁的黎明跟随父母一起前往香港。

刚去香港的时候,黎明既不会讲英文也不会讲粤语,受欺负是难免的事情。
老师为了显得重视他,让他当“行长”,负责收那一行座位同学的功课。
但每到收功课时,总有调皮的孩子想拿现成的去抄,黎明每次都不允。
放学后,黎明就被人打。
第二天,黎明把情况上报。老师训斥了其他同学,而当天放学后,黎明再次被打。
知悉情况的老师很心疼,依然嘱咐黎明,“你继续做你觉得对的事情。”
除了语言的问题,黎明的个头也是被欺负的原因。
在学校,学生们找乐子的方式总是无奇不有。很多时候,无茬可找,高个子的校霸便让两个矮个子的打一架,黎明总是被选中。
他也总是打输的那一个,打输便不能回家。以至于黎明的父亲,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搞不懂自己的儿子为何晚回家。
那也是黎明的粤语水平进步最快的一段日子,课堂上学不到的粤语脏话,在频频挨打的时刻,他竟能脱口而出了。

黎明一生少有窘迫时刻。在英国读中学期间,三个月生活费是五十英镑,约合当时人民币六百多元。
要知道,八九十年代中国城市职工的月平均收入才不过40元。
黎明还曾因为学校不能每日洗澡而和一位马来西亚富二代合计搬出去住,在校外租住了一套房子只为了保持干净的生活习惯。
这样的日子过了多年,从没怎么真正为钱发过愁的黎明,在刚迈入成年时遇到了难关。
那时黎明的父亲生意走下坡,家境受到极大影响,黎明想干脆不读书了,回香港做事。
那年暑假,黎明回了香港。

已经出落成大小伙子的黎明不再是那个受欺负的小矮个,随随便便在站在街边等个巴士,出类拔萃的外形都让他显得格外惹眼。
片约就这样找上了这个俊俏的年轻人。黎明感叹,“这世界果然真的有星探这回事”、“我就站在马路上也会有人找我演戏。”
第一次试镜,他便赚了三百块。

黎明早期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