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4) 惩罚篇
我们谈论惩罚的艺术,并不是鼓励大家去“罚孩子” ,而是明确哪 些情况应该惩罚,哪些情况是不应该惩罚的。家庭教育中的“惩罚”应 是“因爱而惩,以教代罚”,当惩罚能够帮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使他 能够产生真正的悔过之心,这种手段才有运用的必要。
(P25) 一 什么情况下需惩罚
惩罚的运用并不是随意为之的,否则会产生事与愿违的负面教育效 果。哪些行为可以使用惩罚手段,哪些是不可使用惩罚手段的,提出以 下几点供参考。
可惩罚的情况:
1.孩子故意犯错误,向父母示威。
2.在家长讲明道理、反复提醒后,孩子重复犯同样错误。
3.孩子对父母温和的说教拒绝接受时。
不可惩罚的情况:
1.孩子因缺乏某方面知识和经验,首次犯错误时。 2.孩子因学不会某些知识或技能时,不可对其惩罚。因为惩罚不仅不能 使其增长知识,而且还会使孩子对学习此内容产生反感,继而对此失去 信心。
3.孩子为满足好奇心,在探索过程中损坏物品,不应受到惩罚。否则,
会使其因此而逐渐失去探索、发现的兴趣。
4.好心做了坏事不能惩罚,否则,会挫伤孩子做事的积极性。 5.孩子表现出的一些心理行为问题,如吮手指、吃衣角、咬嘴唇、恋物 行为等,不能采用简单的惩罚手段来处理。因为此行为根本原因是孩子 内心紧张和不安,惩罚不能减轻他们的这些问题,相反还会加重。
(P26) 二 惩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