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败德行为。
所谓败德行为,就是指人们在签订合约后,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一种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而不利于对方的一种情况。笔者认为,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败德行为是存在的,这不能否定,但也不是一种普遍行为。
首先,跟逆向选择分析一样,人总是有一定道德基础的。不可能时时会败德。败德行为应是一种例外,不是人们的常态行为。理性的人总是会追求长期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短期利益的最大化。
其次,有些人会有败德行为,但有些人奉献精神也较强,两方面对市场的影响总体会持平。比如,在一个企业中,有些人是机会主义者,会有偷懒等行为;但也有些人会是活雷锋,会在没有报酬的情况下,对企业进行无偿付出。另比如,在汽车保险市场,有些人在买了保险后,可能就会放松警惕,导致汽车事故增加。但另一些人未必。
再次,败德所导致的成本也是巨大的。一个是荣誉成本。人们普遍是爱面子的。在一生中,一个人就是犯规一次,若被人发现,就感觉一辈子有压力。另外,物质成本也大。比如人们买汽车保险,主要是考虑生怕万一出事情,若实在出了事情,也是为了实现损失最小化,并不是追求收益最大化。所以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也不愿出事故,因为出事故的有些成本(如生命成本)毕竟是保险公司所弥补不了的。还有,人们在出事故后,与保险公司打交道也是有成本的,包括时间成本、鞋底成本等等。所以,综合考虑,败德行为的成本是巨大的,这会有效限制人们的败德行为,不会导致败德行为普遍化。
第四,我们也要注意防范过度反败德行为。因为在实际中,一些企业会利用人们有败德行为这点,以此为理由,在进行企业制度设计时,导致对劳动者权利过度侵蚀。这对劳动者也是不公平的。
第五,效率工资理论也说明,败德行为是有限的。效率工资本质是信任工资,是企业对工人努力工作的的一种信任投资,但这种信任体现在工人身上有时是无法监督的,是需要靠自觉性来实现的。若人们的败德行为严重,效率工资必然是失败的。
四、关于劣币驱逐良币问题。
“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中一个古老的原理,它说的是铸币流通时代,在银和金同为本位货币的情况下,一国要为金币和银币之间规定价值比率,并按照这一比率无限制地自由买卖金银,金币和银币可以同时流通。由于金和银本身的价值是变动的,这种金属货币本身价值的变动与两者兑换比率相对保持不变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使复本位制无法实现。比如说当金和银的兑换比率是1:15,当银由于银的开采成本降低而最后其价值降低时,人们就按上述比率用银兑换金,将其贮藏,最后使银充斥于货币流通,排斥了金。如果相反即银的价值上升而金的价值降低,人们就会用金按上述比例兑换银,将银贮藏,流通中就只会是金币。这就是说,实际价值较高的“良币”渐渐为人们所贮存离开流通市场,使得实际价值较低的“劣币”充斥市场。这一现象最早被英国的财政大臣格雷欣(1533-1603)所发现,故称之为“格雷欣法则”。
对于为什么会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有些学者往往是通过信息不对称来解释,其实这也是不准确的。
因为就“劣币驱逐良币”本身看,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因为正是人们对货币的实际价值是清楚的,或信息是对称的,才导致“劣币驱逐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