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5年至2021年,冰淇淋行业市场规模从不足900亿元增长至1600亿元,6年累计涨幅超过90%。相关专家表示,如何实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避免一些品牌盲目追求高价而忽视品质,只注重营销而忽视产品,应该是冰淇淋市场扩大背后各方关注的问题。
全国消费经济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洪涛认为,在加强冰淇淋质量检验,防止高价低质产品在市场上炫耀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应适度限制部分高价冰淇淋的最高限价或指导价。在新老品牌根据市场需求推陈出新的同时,也要鼓励更多的低价高质产品流向市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在冰淇淋产品的研发中,创新和高价并不是孪生兄弟,创新应该建立在提高产品性价比的基础上。他认为,企业应该致力于产品研究,把消费者口碑和产品质量作为创新的出发点和归宿。
对于市场上部分冰淇淋定价过高,导致消费者“被刺”的现象,洪涛认为,在产品定价方式的选择上,除了品牌定价和创意定价外,冰淇淋产品的定价应以成本为基础,反对过度竞争造成的价格混乱。刘俊海认为,应进一步落实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在冰淇淋销售端的显眼处对产品进行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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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本月起施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其中:
1.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明码标价,对与价格相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实行明码标价;
2.明码标价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的特点、行业、地区等进行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对位、醒目;
3.经营者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不利于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选稿:李婉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