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太平真君八年(447),分置天水郡和汉阳郡,以原冀县地置当亭县,属天水郡。北周孝闵元年(557),置秦州总管府,改当亭为冀城县。
隋大业二年(606),废秦州总管府,置天水郡,废黄瓜复冀城县,属天水郡。
唐武德三年(620),改冀城县为伏羌县。是年,以伏羌及渭州永宁置伏州,八年(625),废伏州,县仍属秦州。九年(626),析置盐泉县,治今西二十里铺(古称盐泉铺)。太宗贞观元年(627),设陇右道秦州天水郡中督府,更名夷宾、夷寅,三年(629),又并入伏羌县。肃宗宝应元年(762),吐蕃乘安史之乱,尽取陇右地,伏羌同时被占。宣宗大中三年(849)收复,仍为伏羌县,属秦州天水郡中督都府。四年(850),改秦州隶凤翔军,辖伏羌。
宋初,废伏羌县。太祖建隆三年(962),以废县以南地置大潭县,属秦州。北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以废伏羌以西地永宁寨置永宁县,治今四十里铺。金仍废为永宁寨。建隆三年因吐蕃尚波于进略伏羌,乃以旧城置伏羌寨。天禧三年(1019)置安远寨(今安远镇政府驻地),属秦州,并于熙宁元年(1068)在安远寨以北40里杨家城子地,由秦凤路副都总管杨文广筑筚篥城,阻止西夏入境,称大甘谷口砦(甘谷城)。熙宁三年(1070)改伏羌寨为伏羌城,仍属秦州,领得胜、榆林、大像、芳园、探长、新水、柽林、丙龙、石人、驼项、旧水11堡。熙宁七年(1074)属岷州,治今西和县西南。北宋崇宁三年(1104),废伏羌永宁寨,置永宁县,治今四十里铺。金仍置永宁寨。南宋绍兴后伏羌、甘谷两城均陷于金。高宗绍兴二十六年(金正隆元年,1156),甘谷城升为甘谷县,属秦凤路秦州。金贞祐四年(1216),隶西宁州。元废,入通渭县(1950年秋,其地随安远镇划入今甘谷县)。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以伏羌城复为伏羌县,属陇西行中书省兴远路巩昌总帅府录事司。
明仍为伏羌县,属陕西省承宣布政司巩昌府。
清初仍沿明制。康熙三年(1664),分陕西省为左右布政司,左布政司驻巩昌府。六年(1667),又改陕西右布政司为巩昌布政司。七年(1668),改甘肃布政司,移治兰州。清并设巩秦道辖巩昌府,驻秦州。伏羌县直属巩昌府。
民国二年(1913),废秦州,改巩秦阶道为陇南道。旋改渭川道辖伏羌等十四县,民国十六年(1927),改渭川道为渭川区行政公署,伏羌县属渭川区。民国十八年(1929)1月1日,国民党内政部改伏羌县为甘谷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天水设甘肃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甘谷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5月设天水专区,辖甘谷等县。1958年底撤销甘谷与漳县,并入武山县;1962年元月,甘、武、漳分县,恢复原甘谷县治。1985年7月8日,撤销天水地区,改为地级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辖2区及甘谷等5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