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严格的逻辑是排中的,非彼即此,这样易于导致强制别人,不结合实际情况。这是今天中东动乱的原由之一,也是“阿拉伯之春”造成一片战乱的因素。“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就是排他的。世界需要包容性,需要多元化。孔子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是包容的,是适合人类的,是“金律”。基督教有包容性,但历史上暴力不断。人类在进步,现在的基督教好多了。
逻辑理性在永恒中求真理,历史理性在运动中求真理。运动中何以能够求得真理?因为运动是“常”与“变”的统一,“常”中有“变”,“变”中有“常”,无“常”就无理性可言,真正的历史就是“常”与“变”的统一。这是逻辑理性和历史理性概念上的根本区别。人怎么能不是历史的呢?人总是有生有死,不可能像上帝一样是永恒的。逻辑理性和历史理性相互排斥。逻辑理性从抽象开始,一抽象就超越时间,超越空间,历史就被甩出来了。历史则就在时间空间中。
我觉得,伦理学能够成为理性的,已经是实践理性了,而历史理性不过是实践理性的一种。伦理学有从逻辑理性推出来的、固定不变的规则,适用于任何时代和地区,比如,康德的“绝对命令”和“人就是人,而不是达到任何目的的工具”,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伦理学也有历史理性的内容,比如,由于风俗的变化,过去符合道德的行为,后来不符合了;过去不符合道德的,后来符合了。冯友兰先生曾提出道德可以“抽象继承”的说法,这个观点很矛盾,道德到底是苏格拉底的“知识说”呢,还是亚里士多德的“风俗说”?风俗是变的,而逻辑理性的“知识说”是不变的。麦金泰尔的伦理学,也涉及逻辑理性和历史理性。
西方思维走向抽象的道路,一旦抽象,就超越时间空间。抽象时舍去具体的东西就不在场,留下的是在场的,是一种抽象的在场,是永恒在场的,所以叫做“在场的形而上学”。抽象的方法是为了舍去现象,探究本质。只有通过不断地抽象,不断地进行定义,不断排除在场的,数学和其他科学才能够发展出来。在场形而上学对人生没有什么用,简单的逻辑学对人生还是有用的,到了数理逻辑的高层次就没什么用了。科学方面的数码技术对人生的影响很大,从照相机到电脑,都是革命性的。20世纪的存在主义哲学流派就批评在场的形而上学,海德格尔追求的存在,不是在场的形而上学的存在,而是要活生生的人的存在。存在主义者认为,在场形而上学否定了存在主义所追求的“存在”(existence),即人的存在。
每一个人自身不全是理性的,人与人结合成群体,非理性成分就更多了,许多事情的处理,是不需要逻辑理性的,可能性就够了。比如夫妻,一个是南方人,一个是北方人,吃米吃面的问题很难避免。解决这样的生活问题,逻辑理性是没有好的效果的。历史不像算命可以预知将来,历史有不可预测性,但是,不可预测之中,有没有可以预测的?传统中国的史学回答:可以。人们可以从历史发生过的事件引以为鉴,可以通过时刻调整达到理想的历史目标。
这一节分析了中西思维方式的不同,认为所有方面的不同可以归结到理性结构的不同。逻辑理性主宰了西方的思维,历史理性引领了中国的思维。
三、二分法的不同是理性结构不同的根本原因
思维方式的根本不同,不少人倾向于从社会生产方式和地理位置上去寻找答案,比如,西方文明起源于地中海沿岸,商业和航海业发达,人们的特点是开放性,而中国是农业社会,人们安土重迁。生产方式和地理环境方面的解释不是根本的,历史的资料也不足以能够说明这个问题。前面提到的希腊和中国在前轴心时代留下的历史遗产的多寡不同也是一个原因,但这些原因都不是主要的,我们应该从人类思想起源方面寻找,其主因是思维的“二分法”(dichotomy)的根本不同。
我们如何能够知道人类最早的思想方法?知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没有任何历史记载可以回答,只有从逻辑上去寻找答案。人类最初状态是混沌的,这虽然没有任何历史根据,但传说中有。中外都经历过一种混沌的状态,英文是chaos,是一无所知的状态。最初的知识是一分为二观念的产生,一个分成两个的观念。中国的神话“盘古开天辟地”讲的就是一分为二,天地之分。老庄也讲混沌。《庄子》讲南海之帝、北海之帝为中央之帝混沌开窍,一日凿一窍,七日凿七窍,七窍成而混沌死。这反映了认识是从区别产生的,没有区别则不能有认识。孩子最早认识的是父母,妈妈爸爸的发音mama、baba,在世界上是通语,因为都是唇音,发音最容易。假如没有比较,那么我们所面对的就只能是一片混沌。人类认识的真正起点只能是混沌的二分。视觉之区分光明与黑暗,听觉之区分安静与喧哗,嗅觉之区分清香与恶臭,味觉之区分鲜美与苦酸,触觉之区分柔软与坚硬等等。一切感性知识皆由此开始。在康德的认识论体系中,在感性认识阶段作为先验的直观形式的时间与空间,是以比较的形式呈现的。在知性认识阶段作为先验的十二范畴(分为四组)也无不以比较的形式而呈现。甚至进到了他的理性认识阶段,他觉得出现了无法解决的“二律背反”(Antinomy,也分为四组),至黑格尔则以“存有”(Being,Sein)本身就包含了矛盾来加以解决。所以,康德的“二律背反”也是以一种比较的形式呈现的。比较既是一切作为认识对象的存在的基本属性,也是认识本身的基本属性。因为人类认识对象与人类认识主体的基本属性统一,所以对于真理的认识是可能的。从逻辑上说,人的知识绝对是从一分为二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