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难获客。
非标品的供需关系往往是围绕文化展开的,而文化的传递则是要基于特定的圈层和爱好,比如嘻哈、饭圈、穷游等。而对于承载着传统文化的文玩商品来说,同样拥有特定的受众群体,主要涵盖收藏型玩家、研究型玩家、把玩型玩家和投资型玩家,且大多为阅历较深且具备一定知识积累的人群,无形之中构筑起了文玩界的壁垒,成了相对小众的圈层。虽然从线下搬到了线上,但很多B2C平台的商家排名都和销量挂钩,而文玩本就不是大流量的爆款商品,这便导致文玩很难触达更广的客群,从而加大了“破圈”难度。
正因为上述三个痛点的存在,需要更好地为文玩行业拓展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有必要去寻找一些新的办法。
二、“破圈”:文玩市场如何开辟“新江湖”?
如果从营销的角度看,任何生意的核心因素无非只有两个——“触达”与“转化”。
就传统电商模式而言,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触达问题,但在转化层面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在各行各业都在追求精耕细作、控制成本、提升效果的大环境下,“品效合一”的诉求日益强烈,既要强化消费者对于商品品牌的认知度和好感度,又要追求转化效果。对于相对小众且痛点不少的文玩行业尤为如此。
如何才能做到这些呢?在我看来,基于短视频/直播平台的兴趣电商模式,理应是个不错的解题之匙。
一方面,兴趣电商的内核是内容营销,不同于传统的营销策略,内容营销讲究的是通过多种渠道传递有价值、有故事、有娱乐的商品或品牌信息,提供特定的精神体验场景,以此引发消费者的共情和参与,在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同时,完成品牌信息的传播和推广;在此过程中,内容是吸引消费者的关键所在,消费者因为对内容感兴趣而沉浸其中,并主动关联到品牌,而商家则借助内容来强化品牌价值、培养用户信任,继而促进转化率的提高。
另一方面,当前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直播平台,已成为重要的流量入口之一。同时,相比于以往的图文内容,视频内容的用户门槛更低,展现形式更加直观通俗且立体生动,同时兼具娱乐属性和话题属性,更容易激发用户的兴趣,让用户沉浸其中,再加上一些KOL、网红主播的个人影响力,用户便可在短时间内完成从“种草”到下单购买的全过程;而平台用户的自发分享、主动传播、UCG创作等机制,以及较为成熟的变现模式,已然让短视频/直播平台成为了引爆舆论和营销推广的重要渠道。
需要注意的是,兴趣电商模式可以很好地解决文玩电商面临的三个痛点:
首先在互动方面,兴趣电商可谓是一个集实时感知、多点双向、对话连接为一体的交互系统,优化了传统电商平台的单向性。例如在直播间里,品牌与用户的联系更加紧密,互动更加及时,主播可以对文玩商品及其背后的故事进行全面充分的讲解,并实时解答用户提问,帮助用户多维度、立体化地了解文玩商品的特征及性能,继而通过视听感官刺激来激发出用户的购买意愿,促进转化率的提升。
其次在信任方面,在兴趣电商环境下,很多人的消费已经逐渐从平台化、品牌化转型为IP化、人格化,会因为认可某个人的价值观念而选择相信他,或者因为喜欢某个人的风格而青睐于他推荐的产品。而在平台主播的阵营里,不仅有头部的网红主播,还有一些知名企业家或其他领域的公众人物跨界而来,这群人本身就非常重视个人的名誉,在文玩商品的选品和质量把控等环节势必会慎之又慎,而核心用户对于主播的信任又会转嫁到对于文玩的信任之上,如此便可以较好地解决信任问题,从而更高效地给用户“种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