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后,医院才逐渐获得了自主经营的权力,政府开始放权并减少财政拨款,要求医院自收自支。这本来是个纠正医药价格体系问题的好机会,但物价部门依然坚守医疗服务的低价策略势不动摇。为什么物价管制部门就对医生这么恨之入骨呢?
实际上,这些价格管制部门并没有针对谁,他们只是还有着比起关心医生的感受更重要的、负责稳定物价总水平的任务。
医务人员的劳务价格是存在多年的连续性价格信息,这种价格的上涨会导致物价总指数的上涨,从而影响政府控制物价总水平目标的实现。因此,身处上帝视角的价格管制部门,是不会轻易批准提高这些传统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物价水平开始上涨,医疗价格背离实际价值的问题就显得越发严重。1985年,卫生部、财政部的综合调查显示:公立医院门诊收费只够成本的29%,住院收费只够成本的36%,手术费仅够成本的40%。
尽管之后医疗服务价格有过几次调整,但始终入不敷出,既无法反映医务人员的价值,也没有反映出医疗市场的供求关系。
2009年的一项全国调查显示,一般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的成本回收率只有28.47%~37.86%,而且亏损的大部分是最基础的医疗服务项目,使用频率最大,医生越是勤快,医院亏损就越多。
这么亏下去并不是办法,为了弥补账单上的缺口,政府出台了所谓的药品15%加成制度,医院在开具药物处方时可以获得不超过15%的合法利润。这个制度的意图很明显,就是鼓励医院靠卖药的收入来补贴劳务费用的亏损,而医院也确实这样做了,并将药品得到的利润折算成奖金发放给医生。
除了多卖药品之外,医院还找到了新的创收方法,那就是多开高价的检查单。在对新型医疗设备进行成本核算时,政府会采取跟核算人工成本、传统检查项目完全不一样的态度,往往采用快速折旧的方法,将大型设备的使用年限低估,因此设备的使用成本就会被明显高估。
最后就造成了一个尴尬的局面:在医院看来,医生本身变成了赔钱货,只有药品和新型医疗设备才是摇钱树。
后来的事情你们也知道了,那就是“以药养医”。1998-2009年,全国门诊病人的医药费中的药费占比大约在50%-62%之间,检查费占比为16%-31%。
天使怎么变成了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