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的是,半年以来,中国音集协已与直播平台代表进行了三次费率协商,但平台方既未接受权利人提出的方案,也不提出其他方案,进展迟滞。因此,中国音集协在推动协商的同时,开始寻求通过新《著作权法》规定的诉讼和仲裁途径解决费率问题。
在视频平台领域,比起 " 申诉一个下架一个 " 的 " 打地鼠 " 模式,国外也有更值得借鉴的方式可供参考。比如 Youtube 就采用收益转移政策,在发现平台内视频有版权问题后,会给出公开提示,网友和创作者均可见。但平台不会选择直接下架视频,而是将此视频的带来的收益,全部直接打到版权方的账户上。这既保证了版权收益不会旁落,也避免了二创创作者的创作热情消弭。
总得来说,《谭谈交通》是社会公众层面的又一次警示,不论纠纷最终结果如何,所有内容产业从业者和内容行业,都必须要适应一个版权保护更加严谨的时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