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人体生长激素在体育运动中的使用和滥用》一文中指出,美国有约 5% 高中运动员和约 24% 的社区健身房成员通过注射生长激素提高体育成绩,过度使用生长激素可能会出现肢端肥大症,并导致患糖尿病和高血压的风险增加、甚至因心血管疾病而过早死亡。
因此,对待每一个病人,凌霄都会认真进行生长激素相关检查,评估其是否在适应证之内。遗憾的是,他在门诊更多遇到的是只想开药,连片子都不愿拍的患者。「有时患者只是想拿钱开处方,最让我头疼。」
来就诊的孩子中,一部分符合适应证;一部分个子稍矮,但也在正常范围内;还有一部分身高不算矮,只是为了考学等需要达到身高指标,后两种凌霄都会拒绝。在「身高内卷」的时代,凌霄正在身体力行地表达态度。
和凌霄类似,来自某三甲医院的副主任医师刘惠宁(化名)也表示,「人体身高本来就是正态分布,有人在第 10 个百分位、有人在第 50 百分位,有人在第 90 百分位,都属于正常。」只是一昧地让孩子高一点、再高一点,违背人体自然的身高规律,刘惠宁认为并不可取。
不过真实情况中,拒绝患者并不容易。为了让患者理解什么是「真正需要打生长激素」的孩子,凌霄会不厌其烦地和患者解释概念,以及教他们如何通过饮食、睡眠、跳跃运动增高。他也会遇到「什么都不听,就要开药」、进而要产生冲突的患者,他只好无奈地说,「要不您去找我们主任吧,我只是个小医生」。
面对类似的患者,陈茵则「大胆」许多。「临床上,真正生长激素缺乏的孩子,非常非常少。」中国矮小症儿童的人群比例约为 3%,其中生长激素缺乏导致的约三成。
不完全参照指南,陈茵有自己的考虑。她认为指南可能存在「滞后」现象,「超出适应证使用的药物太多了,不止生长激素。」陈茵说。
陈茵已经从医多年,她见证着相关指南的多版更迭。1998 年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提出《对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在临床应用的建议》,指出生长激素缺乏症、Turner 综合征、慢性肾功能衰竭、小于胎龄儿所致身材矮小四种疾病,可以使用生长激素进行治疗。随后,适应证不断扩大,指南也在不断更新,特发性矮小症(ISS)、SHOX 基因缺失等疾病也被划入范围内。
而在这期间,医生的选择就会有所不同。例如,2003 年 FDA 批准 ISS 使用生长激素,2008 年国内《矮身材儿童诊治指南》也指出 ISS 可以使用以及剂量。那么,在 2003 年至 2008 年之间,当医生门诊遇到 ISS 的患者,是否该对其使用生长激素呢?
《生长激素治疗特发性矮小儿童随访至接近成年终身高的治疗效果分析》一文中曾指出,针对 ISS 患者,观察到成年终身高的随机研究需要 8 年或更长的时间来完成,「而矮小患者的治疗是来不及等待的」。
在回顾性随访 176 名 2002 年 1 月 1 日前出生、在北京某三甲医院内分泌科诊断为 ISS,曾经予生长激素治疗,目前已停药并达到接近成年终身高的患者中,55.7% 男性患儿、71.4% 女性患儿经过生长激素治疗,成年终身高 >一2SD,即脱离矮小症的诊断,达到正常成年身高。
研究结果显示,即使是年长儿,应用生长激素治疗,也能取得良好的疗效。同时多个研究显示,治疗起始年龄是疗效的重要因素。在该研究中,长疗程的女性患者,接近成年终身高超过了遗传靶身高。
以 ISS 为例,生长激素的介入越早越好。当认为某种药物可能有效,有些医生愿意在严密监控之下,和患者共同搏一次。
超适应证使用对刘惠宁医生也不陌生。相对于陈茵,她虽然更为严格,但也会参考一些指标外的信息。「每一个病人都有自己的特点,指南无法像法律一样去严格遵守,因为临床上总是会出现新的问题。」刘惠宁将孩子的心理状态、家庭经济因素考虑在内,「比如说,以前门诊来了一个身高 152cm 的女孩,她不在第 3 个百分位之下、也不缺乏生长激素,但她确实只有这个身高,孩子甚至有些自卑了。」
倘若严格按照指南,这个女孩不应注射,但刘惠宁担心会影响孩子未来的心理健康。最终,刘惠宁还是开出了处方单。
医生与家长,在决策的天平之上
除了指南,另一个可能影响决策的维度,就是家长的意愿度。该不该参考、该参考多少、怎么参考,或许每个医生都存在不同。在其背后,则是医生对「注射」本身的概念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