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艳芳在发布会上还介绍,2021年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1.1万件1.6亿元,是2018年的3倍。此外,多地积极探索支持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获法院判决支持。
“最近这两年,全国在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性侵的犯罪。”葛树春分析,此案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强迫对一名12岁女孩事实性侵害,根据刑法第236条对强奸罪的量刑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也就是说,本案中,三名犯罪嫌疑人最高可被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关注此事的律师范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本案如今仍由临夏市公安局管辖,是不恰当的,“应该提级管辖,由临夏州公安局管辖本案”。
他认为,此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相对应的,案件的立案侦查由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管辖较为恰当,“具体到本案,应由临夏州公安局管辖”。
范辰还指出,临夏市公安局此前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经过复议,临夏市公安局仍然作出维持的决定。也就是说,临夏市公安局在错误认识下做出了错误决定,因此临夏市公安局应当回避本案的侦查。
《中国新闻周刊》多次致电临夏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勇,临夏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志强,以及临夏市妇联等机构,均未获得应答。6月3日,针对此事成立的临夏州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临夏州、市纪委监委已经成立调查组,正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