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传统经济强市财政收入下滑,如何把有限资源用在刀刃上?
在化解地方隐形债务风险进程中,怎样看待存量的债务问题?怎样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周茂华认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形成,部分原因在于地方财政资金使用过于粗放、效率不高;另外,还有一些债务是因为部分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压力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过大,势必加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甚至存在潜在偿付风险;削弱了地方可用财力,同时,隐性债务过高也将削弱个别地方政府市场再融资能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就是要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处置化解隐性存量债务。一是深化财政预警管理制度,地方政府债务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二是压实各级主体责任;三是强化信息披露;四是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
“中央政府需要加快完善相关制度、法律、规范,加强审计力度,强化信息披露,多部门协同稳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同时深入研究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一地一策化解,并加快建立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地方财政可持续。”周茂华对《财经》记者说。
娄飞鹏认为,在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方面,需要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方式,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的同时严禁与其地方政府信用挂钩。而对于存量债务的化解,要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在债务人、债权人之间合理分担风险,防范在处置风险的过程中衍生新的风险。真正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
总之,今后一段时间,财政整体上面临减收增支压力,财政运行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正如财政部部长刘昆曾提出的那样,为确保民生得到有效改善,必须坚持节用裕民,在结构调整中更加突出政策的“提质”要求和“增效”导向,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