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贴指南(范围+标准+流程)
淄博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贴指南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淄组发〔2022〕16号)第37条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发放范围
2022年7月26日(淄组发〔2022〕16号文件实施以来)后,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第二条 发放标准
(一)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5万元建站补贴;
(二)基地经批准设立工作站,再给予25万元资助。
第三条 办理流程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公布文件下发后,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
第四条 本细则由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7月26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0533-2769857